搬家後被捉 中國留學生凌辱案第四被告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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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週二(7月12日)﹐洛杉磯羅蘭崗小留學生凌辱案中的第四名嫌犯、20歲的中國學生盧正(Zheng Lu,音譯)被判3年徒刑。盧正被控犯綁架和毆打罪。他於去年年底被捕,今年5月簽了認罪協議。

之前﹐另外3名超過18歲的主犯翟蕓瑤(HelenYunyao Zhai)、楊玉菡(CocoYuhan Yang)和章鑫磊(JohnXinlei Zhang)於今年2月17日分別被判了13年、10年和6年的徒刑。他們3人是2015年6月一起被檢方起訴的。而盧正在3月案發後轉學搬家,沒有被警察抓到,直到2015年12月才被逮捕的﹐因此是被單獨起訴的。

之前有法官曾說﹐此案讓他聯想到了戈爾丁(William Golding)1954年的「蠅王」(Lord of the Flies)。那篇小說講述了一些男孩被困在一個沒有大人的荒島上的故事,是美國中小學生的必讀書目。

2015年3月30日,一群被稱為「降落傘小孩」(parachute kids)的孩子攻擊了一名18歲的女同學,剝光了她身上的衣服,用高跟鞋踢她﹐掌摑她﹐還用煙頭燒燙她。

今年2月,20歲的翟蕓瑤被控為此案的罪魁禍首﹐且對第二個受害者進行過攻擊﹐她因此被判了13年徒刑。早些時候﹐她承認了兩起綁架和攻擊罪﹐並給其中一名受害者造成了重大人身傷害。

19歲的章鑫磊據說是被女友翟蕓瑤「綁架」當司機去了現場,他並沒有動手打人﹐但也因參與兩起襲擊案被判了6年徒刑。根據法庭初步聆訊的證詞,他當時在場,但沒有直接參與別人用剪刀剪下受害者的頭髮﹐然後強迫她吃頭髮之事。

19歲的楊玉菡因綁架和毆打以及造成重大人身傷害被判了10年徒刑。

另外兩名未滿18歲的少年在少年法庭也承認參與了一起或兩起凌辱攻擊案。警方相信﹐還有其他參與者已經逃離了美國。

在2月份的判決聲明中,另外三名中國留學生通過律師宣讀了悔過書,告誡中國父母不要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把孩子送到美國來。現在中國富人及中產階層送孩子出國唸書已成趨勢。章鑫磊的父親章帆曾對媒體表示,後悔送孩子來美國留學,稱送子西漂是一場大躍進。◇

責任編輯:孟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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