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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砍妻 黃明光獲刑13年

在法庭上向前妻道歉 受害人聲明:希望他能在獄中好好反思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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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四年前在曼哈頓華埠街頭持切肉刀砍殺妻子的福建籍男子黃明光(Ming Guang Huang,音譯),日前終於認罪,昨天(1月11日)他在紐約高等法院接受量刑並當場向前妻道歉,法官判處黃明光13年監禁,外加五年獄外監管。

根據法庭文件,2013年2月24日上午,28歲的黃明光在華埠堅尼路74號前與他23歲的妻子爭吵,一怒之下,黃明光從腰間抽出一把大切肉刀,砍向妻子的頭部和身體17下,直到馬路對面的兩名市消防員衝過來將其制服,整起事件被街頭監視器拍到。其妻游金霞的腦後、背部和胸腹部多處受傷,被送入表維醫院接受治療。

黃明光在表維醫院精神病房關了一個多月後轉到監獄,其後被曼哈頓地檢辦以二級謀殺未遂,一級攻擊和二級綁架罪名起訴。

案件拖延近四年,黃明光終於在一個月前(12月14日)對一項一級持武器攻擊他人、企圖致人重傷的罪名認罪。檢方建議刑期為20年,不過法官考慮認罪情節,判處黃明光入獄13年並接受5年獄外監管。

在庭上,檢方宣讀了來自游金霞的一段聲明。在聲明中,游金霞說,黃明光當日突然衝到她的工作地點找她,讓她跟自己走。游金霞拒絕後,黃明光大動肝火,拔刀就砍,游金霞在聲明中說,「我當時拿手去擋,手指被砍斷,血流不止。我嚇得趕緊逃跑,最後失去了意識,只感到身體被刀在砍。等我醒來的時候,我已經躺在醫院裡了。」

在受傷後,游金霞在醫院接受了整整一個月的治療,進行了四次手術才從鬼門關撿回了一條命,她在聲明中說,她「一生都不會忘記那天發生的一切,我雖然花了好幾年才逐漸克服心裡的陰影,但我晚上仍常常做噩夢,我希望他能在獄中好好反思自己的行為。」

在聽完檢方轉述後,黃明光的律師塞繆爾(Nathan Semmel)向法官表示,黃明光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他懇請法官考慮黃明光有精神方面的問題,稱有兩名有資質的心理醫生均認為黃明光有心理方面的問題。塞繆爾還稱,黃明光不久前曾試圖自殺。

黃明光也小聲地通過翻譯向法官承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後悔,「我為我對妻子造成的傷害道歉,我為我所作的道歉……。」不過還未等翻譯將他的話翻譯完,法官便下達了13年監禁及5年獄外監管的判決。

塞繆爾表示,黃明光是非法移民,在服刑完後是否會被遣送回國,將有賴移民局的決定。◇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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