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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國道暫停險釀災 警察依法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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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7日訊】有民眾在臉書社團張貼一段影片,一名駕駛為變換車道下五楊高架的楊梅校前路交流道,竟暫停在高速公路車道上,後方車輛緊急剎車閃避險釀災,國道公路警察調查依法開單。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巡官張世宏今天受訪表示,一名秦姓男子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貼文表示,5日下午2時16分駕車行駛在五楊高架道南向終點前,發現前方車輛突然紛紛急剎閃避,原本以為是塞車,卻看到一輛深色自小客車就停在高速公路車道上,接著變換車道下校前路交流道,讓人覺得實在太荒謬。

張世宏表示,國道公路警察檢視後,認為自小客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可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警方除寄出罰單也提醒民眾,10月20日才啟用的五楊高架校前路交流道,專供高架車輛使用,平面車道車輛依規定不得下此交流道,以免發生事故。

張世宏指出,用路人如果上錯交流道或錯過交流道,應至下個交流道再行迴轉,不可在匝道或主線上停車、倒車,除自身安全堪慮也危及其他用路人。民眾如發現車輛違規行為,可將行車紀錄影像上傳國道公路警察局檢舉專區,遏止部分駕駛惡意的違規行為。(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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