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2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對私有古蹟獎勵也很需要改善。」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教授林崇熙說,私有古蹟指定為古蹟後雖可買賣,可是沒辦法改建大樓,售價可能只有幾百萬元,改建大樓售價卻高達數千萬甚至上億元。對私有古蹟地主來說,他們認為財產權受到侵犯。
《文資法》不是沒有獎勵,如容積移轉、地價稅及房屋稅免稅,可是那麼老的建築,房屋稅早就趨近於零,地價稅也可能一年幾萬而已。
容積移轉幾乎只在台北市生效,由於房地產價格不像台北市那麼高,其它縣市的容積移轉很不容易執行。如果在非都市計畫區,連容積移轉都沒有,因為規定在都市計畫區才可容積移轉。
英國法人組織國民信託(The National trust)專做古蹟維護及活化經營。林崇熙表示,英國古蹟地主如果不想拆又沒錢修祖先留下的房子,可把房子信託給國民信託維護,地主有生之年還可繼續住,等到百年之後房子就歸國民信託所有。
台灣有很多土地是共同持分,過了幾代共同持分多達幾百人,要所有人蓋章或出錢修繕老房子是非常困難的事,不如信託給國民信託,祖先的遺產可以保存,也避免糾紛。不過,台灣雖有《信託法》,只能信託貨幣,建築就沒辦法信託,應該突破。
關於《文資法》賦予文化公民權,文化公民權卻被漠視問題,蕭文杰表示,台北市因為南港瓶蓋工廠被拆,為了阻止民怨繼續上升,文資委員會議開會過程率先開放公眾參與。文化部也要求其它地方政府開放,可是在最後關鍵投票時不開放。
文資審查應該公開透明,最重要的半套卻不被檢驗,經常看到文化資產誤判卻都沒事,誤判也沒管道申訴,在在顯示缺乏文化公民權。台北市政府承認三井倉庫處理程序有問題,但嗆聲民間告不了他們,因為沒有文化公民權,官方程序有瑕疵,民間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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