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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費誰來付? 聯邦高院轉二法院審理

根據紐約價格法規定,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支付現金或刷信用卡結帳。 (Bryan Thomas/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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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安心綜合報導)紐約的價格法規與言論自由好像風馬牛不相及,然而,美國聯邦高等法院的一項裁決,卻讓兩者有了不可分割的聯繫。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根據紐約價格法規定,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支付現金或刷信用卡結帳。然而,每一筆用信用卡結帳的收入,商家要支付給信用卡公司一定的費用。而且商家支付的這筆額外費用,按法律規定,不能以附加費(Surcharge)的名義,轉嫁給刷信用卡結帳的消費者。但允許商家用優惠的價格,鼓勵消費者支付現金。

紐約市的幾個商家反對這一法規,他們認為信用卡公司收的這筆額外費用,他們有權命名為附加費,打印在收據上,讓刷信用卡結帳的顧客支付。因為這是他們的言論自由。

美國聯邦高等法院的八位大法官在29日全票裁決,這個案子轉到下一級法院,由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來裁定,這一價格法規是否違法了商家的言論自由權益。

按現行法律,如果商家將刷信用卡的費用轉嫁給消費者,將面臨最高入獄一年和500美元的罰款。這一案件如果勝訴,將希望為商家鬆綁,不需要自行負擔信用卡公司的這筆費用。◇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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