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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要求警局定期培訓CPR 民代籲州長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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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柯婷婷紐約報導)CPR急救法能在關鍵時刻救回心跳停頓的患者。有民意代表提出,所有執法人員都應該具備這項急救技能,定期複習、培訓。

2010年10月27日,11歲的小女孩布莉安娜(Briana Ojeda)在布碌崙的公園裡哮喘發作,由於趕來的警察不懂CPR(心肺復甦術),布莉安娜最終不幸身亡。小女孩的祖母屋捷達(Maria Ojeda)說:「自從我失去孫女以後,我已經失去活著的意義了。」

週四(10日)布莉安娜的家人與紐約州眾議員奧提茲(Felix Ortiz)站在市政廳前,呼籲紐約州長庫默簽署「布莉安娜法案」(Briana’s Law)。這項法案要求紐約州、市執法人員,每兩年要上一次CPR(心肺復甦術)急救課程。

這項法案2010年被提出,遭到其他議員以沒有足夠經費為由而擱置一旁。今年6月法案終於通過,有待州長庫默簽署後生效。◇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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