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貝卡請求上訴期不進監 再被駁回

人氣 1

【大紀元2017年08月24日訊】根據法庭文件,因腐敗案而面臨入獄的前洛杉磯縣警長李貝卡(Lee Baca),尋求在上訴期間避免牢刑的又一次嘗試已經受挫。8月22日,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李貝卡未能證明下級法院命令他開始服刑3年的決定有誤。

今年5月,李貝卡因涉嫌串謀阻撓司法、妨礙司法和作假證被判刑。本應在7月開始服刑的他不服裁決,繼續上訴,並希望在上訴期間免進監獄。但那次的動議被聯邦地區法官安德森(Percy Anderson)駁回,理由是他「未能提出可能導致案件逆轉或者重審的決定性問題」。

於是李貝卡再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發出免進監獄的動議,但是週二,由3位法官組成的小組拒絕了他的請求:「地方法院發現他(李貝卡)的上訴不外乎是為了拖延的目的,對此我們不能判定地方法院有明顯錯誤。」

已被診斷患有阿茲海默症的李貝卡曾是洛杉磯縣這個全美最大警署的警長。他的律師Nathan Hochman說,他的客戶不會進入監獄,直到問題得到解決。

他說:「第九巡迴庭否決李貝卡警長的保釋請求是在Without prejudice(無損權益)的情況下做出的,這就給了他機會證明他的保釋請求並非為了拖延。」 「我們打算向地方法院提供充足和引人注目的證據,儘快證明這一點。」

如果服刑,李貝卡預計會在加州柯恩縣(Kern County)或俄勒岡州的監獄服刑。◇

責任編輯:方平

相關新聞
聯邦檢察官請求重審李貝卡案
李貝卡案下週重審 不能再戴警長領針
前洛縣警長李貝卡涉瀆職案重審 罪名成立
李貝卡將於5月被判刑 最高20年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