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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檢控官可無視律師「暫緩移民遣返」請求

以前的暫緩案件將重新檢查 移民律師:此信息非常明確 身負遞解令者「不能抱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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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一份去年ICE(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的法律小組負責人給其下屬檢察官發出的備忘錄近日被公布了出來。其內容明確指示,檢控官們不需要再理會移民律師們發來的暫緩遞解請求;所有身負遞解令的移民都要被遣返;以前被暫緩遣返的案子都要重新打開檢查。紐約移民律師表示,這個信息非常明確,讓所有身負遞解令的移民都不能再抱僥倖心理了。

這份由BuzzFeed News媒體獲得的ICE主任法律顧問紹特(Tracy Short)撰寫的備忘錄中說,ICE檢察官不用理會移民律師申請暫緩遞解(Prosecutorial Discretion,即PD)的要求,不管這個移民什麼情況,只要是身負遞解令的一律遣返。這是自從川普2017年1月發布移民法行政令以後第一份公開的具體執行命令。文件中寫道:「(暫緩遞解的)自由裁量權是行政法的一種寬泛處理,不是一個權力。」

2017年8月ICE法律顧問主管發給檢控官們的移民法執行備忘錄。
2017年8月ICE法律顧問主管發給檢控官們的移民法執行備忘錄。(ICE)

在奧巴馬執政期間,從2015年開始,移民法庭的法官們都採取一個不成文的做法,即只要這個人沒有嚴重犯罪記錄,沒有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如果他的申請庇護的理由聽上去不可信,法官們也不遣返,而都給一個PD,即暫緩遣返行動的文件:不給你身分,也不遣返你,也不給開庭日期,就是俗稱的「行政上關掉案子」。

紐約移民律師劉汝華說,這樣關掉的案子能有五、六十萬例。「奧巴馬的時候只要不是很離譜的案子,法官都給關掉了,很寬鬆。」他說。「執法不力,美國有幾百萬人身有遞解令而不離境。」

另一個移民律師陳永輝表示,這是對移民法的濫用和踐踏。「有法律不執行,移民愛待多長時間就待多長時間,這是對移民法的踐踏。對那些在本國真正受迫害而申請難民的人是不利的。」

備忘錄中還要求,除非這個人關係到美國的軍事、安全或者他(她)是國家的財富,或者具有「特殊的人道因素」,否則在移民法庭被拒絕的移民都要面臨遣返;即便上述需要給PD的,也需要事先得到華盛頓總部的批准。

而且,備忘錄責成檢察官們重新打開以前關閉的案子,查看是否符合新的移民法執行要求。

「這個備忘錄對移民非常重要,而且信息明確。」劉汝華說,「所有曾被暫緩遞解的人都會人人自危,不知什麼時候接到通知,重新打開案子。」

擔任過法官助理的陳永輝認為,這個規定對很多中國人是有好處的。「原來法官每天審三、四個案子,聽十分鐘他認為你的理由不可信,就給你開個PD。」他說,「現在禁止他這麼做了,他就不得不聽完你的故事,這對真正有理由申請庇護的,但原來因為文化上的原因沒有能讓法官信服的中國人就有利了。」

他說,今年他有兩個客人都接到了重新打開案子的要求,都因為他們的申請理由充分,反而從PD身分轉獲綠卡。

「我很認同這份備忘錄。」陳律師說,「這說明川普政府對移民法律的沒有折扣的不模糊的執行,民眾不能再抱有任何僥倖心理了。」

劉汝華也認為,執行法律是完全正確的做法。但是因為移民法官歸司法部管轄,和ICE移民局是不同的部門,所以「要一個一個地重新打開做下來是相當困難的。」◇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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