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新一紐約報導)近日,新澤西的兩名教師將新州州長和最大的教師工會告上法庭,稱後者強迫她們支付工會會費,侵犯了她們的言論自由。弗吉尼亞州一家非營利組織National Right to Work Legal Defense Foundation,資助了兩名教師的訴訟費。
這一訴訟的依據是今年最高法院的裁決。6月最高法院判定,政府部門工會不能強制非會員繳納會費(Janus v. AFSCME)。而此前,包括紐約、新澤西在內的23個州,都強制所有公務員繳納會費,來分攤工會為勞工爭取福利的支出。有專家預測,這起裁決過後,全國必將掀起針對工會訴訟浪潮。
新州法律:每年只有10天的機會可以提出退出工會
據《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這起訴訟於上週五在新澤西聯邦法庭,由兩名Ocean Township的教師Susan G. Fischer和 Jeanette Speck提起。她們表示,自己在一年前不得不加入教師工會,因為無論是否加入都要付會費。
而最高法院裁決出來後,她們要求退出工會,並要求工會停止從她們的工資中扣除會費,沒想到被工會拒絕。工會引述新州在五月份通過的一條州法,其中要求員工每年只有一次提出退出工會的機會,而且必須是在她們加入工會的周年紀念日前後10天。
兩名教師表示,工會在9月份未經她們允許便從工資中扣除了會費。一名律師向《華爾街日報》表示,其中一名教師每年要交的會費約為1,200美元。
教師工會New Jersey Education Association的發言人表示,他們將抵抗這一訴訟,並稱這起訴訟是「有錢的反工會組織在試圖損害工人組織工會的權利。」
National Right to Work Legal Defense Foundation表示,他們還將尋求幾乎代表上千名律師,並希望推翻新澤西每年只有10天能退出工會的法律。
最高法院今年6月裁定的工會案件,由伊利諾伊州名叫Mark Janus的公務員提起,他表示,工會強迫他每個月繳納45美元的會費,而工會常常會就政治議題遊說,或捐款給競選的政客,這相當於政府在強迫個人資助政治團體。而工會則反駁稱,如果不強迫個人繳費,那個工會通過協商得來的員工福利,就會有很多人是白白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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