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聖武:連辯護權都剝奪的國家沒資格談法治

——評劉正清被吊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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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27日訊】震驚的得知中國備受尊敬的人權律師之一劉正清律師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並被擬處罰吊銷律師證。更震驚的是,吊銷劉正清律師證的依據是劉正清為著名政治犯張海濤、李姓法輪功學員辯護的辯護詞。

這是中國政府第一次把律師的法庭辯護言論作為吊銷律師證的處罰依據。這起事件是中國政府在兩個月內依據律師法庭辯護言論對律師進行的第三次迫害。

2018年10月份,中國政府以曾武律師、胡林政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為由,對他們分別處以停業六個月的處罰。

對在法庭辯護中不遵從中國政府的「教導」,而堅持行使獨立辯護權利的律師予以迫害,是中國司法系統重建以來一直存在的問題,是「人民政府」的優勢。但是,為了維護國際形象以保護對外貿易大局,中國政府此前總會藉口別的理由迫害堅持獨立辯護的律師,比如對文東海律師的迫害就藉口文東海在法庭上拍桌子擾亂法庭秩序;比如對祝聖武律師的迫害就藉口祝聖武微博言論危害國家安全。

但是最近兩個月來,接連發生了以律師法庭辯護言論為迫害的直接依據的事情。這表明中國政府在經歷了持續十年的政治大倒退之後,認為自己已經不再需要關心自己的國際形象了,不再需要遮遮掩掩裝樣子了。

以律師的法庭辯護言論作為迫害的依據,不只是嚴重的侵犯了《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和《律師法》第三十一條所規定的律師獨立辯護的權利,而且剝奪了《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的刑事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的基本人權。

獲得辯護的權利意味著被告人有權聘請律師,有權獲得獨立的辯護。中國政府強令辯護律師的辯護觀點必須符合官方要求,就是剝奪被告人受辯護的基本人權。被告人是否有罪,律師有權作出獨立的判斷,並獨立的發表觀點。不能獨立發表觀點的人不是律師。既然中國律師不能獨立辯護,那麼中國的司法審判就不是司法審判,而是中國政府組織公安、法官、檢察官、律師一起進行的表演。中國的法院是和人民代表大會一樣的純粹的表演機構。

中國政府指控劉正清就法輪功學員李某的案件,發表的無罪辯護言論危害國家安全,何其荒唐?中國政府從來沒有在法律上認定法輪功為X教,甚至連相關的司法解釋都沒有。明文認定法輪功為X教的最高效力的文件是《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通知》,但是,這個文件是工作文件,並非法律文件。劉正清為李某做無罪辯護違反了哪一條法律規定?中國政府敢站出來辯論幾句不?

中國政府為了遮掩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也為了逃避末日審判的壓力,始終沒有在任何法律中規定法輪功為X教,而是由公安機關來認定法輪功為X教(由公安出具邪教物品鑒定書)。這充分證明了社會主義法治的無恥和荒唐。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正常國家是由偵查機關認定案件性質的,而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審判卻是由公安機關認定案件的性質,然後由法院走過場簽發判決書。

對劉正清的迫害,和中國政府更加猛烈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治大背景密切相關。中國政府最近幾個月在全國各地瘋狂的綁架、逮捕法輪功學員。也許,中國政府在本案中想要傳達的資訊是,政治案件特別是法輪功案件嚴禁律師獨立辯護。

不過,細想中國政府這些年的惡行,商業、娛樂、生活等等領域全部政治化的趨勢,中國政府真正要傳達的信息其實是:無論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禁止律師獨立表達觀點,違者必遭報復。

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時,中國政府聲色俱厲的指控加拿大政府侵犯人權。「
人權」兩個字從中國政府口中噴出來,效果猶如噴糞。連刑事被告人辯護權都任意剝奪的中國政府「義正辭嚴」的談論人權和法治,這正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我可以無法無天,你不可以不順從。」

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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