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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盛美食林被告欠資 35萬和解

被積欠的最低時薪、超時工資 經訴訟成功討回 鼓勵同遭遇工友勇敢討欠薪

原法拉盛美食林餐館的三名前員工陳建濱(前排中)、溫根榮(前排右一)與何紅英,31日偕同法拉盛工人中心、318餐館工會等組織的成員,在新十里香餐廳門口宣布,已討回遭雇主積欠的工資。 (玉凌格/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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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玉凌格紐約報導)原法拉盛美食林(Mei Shi Lin)餐館的三名前員工陳建濱、何紅英與溫根榮,1月31日(週三)偕同法拉盛工人中心、318餐館工會等組織的成員,在新十里香餐廳門口(法拉盛40路135-32號)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遭雇主(Xin Ming Shi)積欠的最低時薪和超時工資,已經由訴訟討回。去年12月底,雇主支付35萬美元,雙方達成和解。

原在美食林當領班的陳建濱表示,兩年多前,向法拉盛工人中心與318餐館工會尋求協助,聘請律師,對Xin Ming Shi提告,要求他償還未支付工資。經過他們鍥而不捨的努力,終於把應得的「血汗錢」索回。期間還一度經歷雇主想要以歇業來規避責任。

陳建濱強調說,為什麼他們拿回工資後,還要到店門口抗議呢?他說,一方面他們要站出來,告訴那些跟他們有相同遭遇的工友,勇敢地向雇主討公道,也呼籲有欠資的雇主,要將錢還給員工。另一方面是希望新十里香餐廳不能無故拒絕連他在內11人的工作應徵,因為涉嫌勞工歧視。陳指出,新十里香及其前身餐館萬豪軒都曾拒絕僱用他們。而這「兩間」餐廳都與美食林業主有所關聯。事實上,所謂的「三家」餐廳都在相同地址,改名經營而已。陳認為,他們是因狀告「美食林」業主積欠工資又是工會會員才不被錄用。

經過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的調查,發現新十里香餐廳業主違法,拒絕僱用工會的工人。

法拉盛工人中心總監Sarah Ahn指出,很高興陳建濱他們能成功地要回薪資,結束案子。她鼓勵遭到歧視或不公待遇的工人要勇於發聲,也希望市府和州府能提出法案保護工人權益,例如正在州議會討論的「血汗法案」(SWEAT),應該給工人更多的工具與權力來保護他們取得應得的報酬。如果有困難的民眾,要撥打電話(718-600-0793)聯繫法拉盛工人中心,尋求幫助。◇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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