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探索

命運天定嗎?(199)轉世三次家奴認得主人

作者﹕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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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迴轉世 留存前世記憶

古人記得前世記憶、前前世記憶……古籍上有留下記載;轉生的不僅當人,也有轉生動物的,唐代曲沃縣就有這樣一例。

曲沃縣(山西省南部臨汾境內,古時晉國首都所在)尉孫緬家裡有個家奴,生下來到了六歲還不會說話。這一天小家奴終於開口了,一說出話,就讓主子的母親驚訝不已。

那時,孫緬的母親坐在台階上,小家奴忽然用眼睛直瞪著她。孫母生氣地問他為什麼這樣看她。小家奴笑著說:「夫人您小時候,曾經穿過黃裙子、白短襖,並且養過一隻野狸,還記得嗎?」

孫母點點頭,她記得這些事。

小家奴又說:「我的前前身就是那隻野狸,後來逃走潛伏在房頂上瓦溝裡。夜裡聽到夫人的哭聲,我從屋頂上下來進入東園,園內有座古墳,我就藏身在那裡生活。兩年後被獵人打死。」

孫母覺得不可思議,但是眼前家奴所說的都確有其事。

家奴接著說了下去:「死後我照例去見閻王,閻王對我說,你沒有罪過,應當得到一個人身。這一次我轉生到了海州,給一個乞丐當了兒子。就是我的前生,一生都在飢餓寒冷之中,只活到二十歲就死了。」

家奴接著又說了這一生的來歷,「死後又去見閻王,閻王說:『就讓你做富人的家奴吧,家奴的名稱雖然不好聽,但是無憂慮也沒有危機。』於是我又得以來到這裡。現在奴才我已經轉世三次了,夫人依然健在,真是福大壽長。您說這不是件很不平常的事情嗎?」

富貴吉祥。(〈惲壽平王翬花卉山水合冊──牡丹〉國立故宮博物院 藏/公有領域)

人的生命真的是在輪迴中轉生,那麼為什麼人人的命不同呢?中國古人一直強調善惡有報,行善積德,積德積福,福大壽長其來有致啊!反之亦然,福禍都不是平白無故降臨的,即使有意外的遭遇,也會得到補償或是懲罰。

資料來源:《廣異記》

附篇 八字實例分析:兩凶星同歸於盡而成好命

此造出生日日干為辛金,所以屬辛金命,生於初春正月寅木當旺之時,這時會有什麼主要特徵呢?這個很重要,因為它決定了你需要什麼?不需要什麼?所以論命便可以從這裡開始,作為入門的窗口。

首先從春、夏、秋、冬四時來看,春天木最旺(旺),火次旺(相),土最衰(死),金次衰(囚),水衰(休)。這裡是辛金命,生正月,便可知辛金日主出生時就屬衰竭,這就需要有土、金來幫身。其次,初春猶有餘寒,喜見有火來解寒取暖。

於是用上面兩個條件,看在其餘六個字中(除了日干和月支的六個字)來去衡量,有沒有滿足到此條件。

很快就看到天干透出丙、丁兩個火,地支有寅木為根(寅中藏甲木、丙火、戊土),這已經不寒了。又看日主辛金自坐未土,土可生金。年支是酉金,時支是申金,這兩個金是辛金日主在十二地支中最強的根,一個叫臨官(祿),一個是帝旺(旺),辛金日主得此祿、旺之強根,和未土之生,便由弱中轉旺了。

現在綜合起來看,此辛金命由初春的衰竭餘寒,經八個字的整體配合後,已經轉弱為強,由寒變暖了。

命中富貴吉壽,其來有致。(蘇玉芬/大紀元)

這個是女命,以火(官)為夫,天干透出兩個火,即兩個夫星(官星),當然不會是好事了,夫多不貴。未婚前,等於有二個男朋友,不知挑選哪一個才合適?有招嫁不定的意思。在婚後,指除了丈夫之外,還會有一個男人,豈不是會應婚外情?所以在此命中,天干透出兩個火(官)不是好事。

但現在又看到有一壬水在丁火旁邊,這壬水是辛金命的發揮星,又叫傷官,因為它能剋制丙火正官星(水尅火),如果兩星(正官與傷官)同見,指會有傷害丈夫(剋夫)之症。

也就是說,在此命的配合中,丁火官星是多餘的,因為取暖有丙火太陽就夠了,多了丁火,就會應驗官(夫)多不貴的現象。同時,壬水傷官會傷害丙火丈夫星,也是不吉。

但現在剛好看到這兩顆不利的星連在一起,便會產生一種「丁壬合化木」的現象,但在此造中,由於地支有申、酉兩強金,化木不會成,但丁壬合而不化,兩者各失其用,即傷官壬水不會去傷害丙火夫星了,而丁火官星被壬水合住,也就不會產生婚外情或招嫁不定等夫多不貴的現象,這就是配合得宜的好現象了。

由於地支中有申、酉兩強金,和未土生金,使得此造辛金日主屬強,強則喜剋或洩,正格以中和為貴。現壬水被合,不能用洩,唯用丙火剋制強金為用。即身旺喜財(木)生官(火)為用。

此造月令寅木藏甲木、丙火、戊土,唯見丙火透出天干,丙火是辛金日主的正官星,於是取為正官格。正官乃天地之正氣,忠信的尊號,治國齊家的要道,為各種格局之首。

唯正官格最怕官殺混雜,即正官和偏官(七殺)同透天干,剛好此造就是丙火正官和丁火偏官(七殺)同時透出天干。正官格也怕傷官見官,為禍百端,剛好此造也是壬水傷官見到丙火正官。

但幸好此兩顆凶星(丁火七殺和壬水傷官)連在一起,而成「丁壬合而不化」,等於七殺與傷官同歸於盡,成全了格局純正,配合得宜。身強以月令寅木生丙火為用,用神得時得力,合於命局的需要,於是便成為富貴吉壽之好命了。

用神喜木、火,忌土、金、水,早行東南木火運,夫榮妻貴。@*#(本系列待續)

(點閱輪迴轉生系列文章。)

責任編輯:古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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