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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申請期間婦女無家可歸者眾

堪培拉庇護住宿服務難以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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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欣怡堪培拉編譯報導)首都行政區(ACT)申請移民期間的婦女因逃避家庭暴力而淪為無家可歸的人數很多,為此類婦女提供臨時棲身之處的庇護住宿服務難以應對。

根據目前的政策,除有限的幾種簽證外,處於移民申請期間的婦女通常沒有資格使用其它形式的住宿服務。因家暴無處棲身後,這些婦女最長會在庇護所住兩年。而可以申請公房(social housing)的本地婦女,一般只會在庇護所住三個月或半年。

據堪培拉時報報導,可為移民申請期間的婦女提供住宿服務的Beryl婦女庇護所經理馬丁(Robyn Martin)認為,由於移民申請期間的婦女不可以使用其它援助服務,結果只能在庇護所長住,但後果是庇護所無法接納後續的、急需臨時住宿以棲身的婦女。去年,42%居住在Beryl婦女庇護所的是處於移民申請期間的婦女。

馬丁說,該問題日益突出,聽到的案例越來越多,因庇護所沒法提供住宿,導致帶孩子的婦女不得不住在汽車裡。

「我們知道有婦女帶著嬰兒住在車裡,知道她們住在不安全的地方,因為ACT庇護所沒有地方容納她們。」

她還說,這樣的故事變得越來越常見,「有的婦女來庇護所住之前,已經帶孩子在車裡住了一週,有時還不止一個孩子。」

ACT防家暴廳長貝裡(Yvette Berry)承認,家庭暴力是導致無家可歸的主要原因。

貝裡說,Onelink機構負責接待所有尋求住宿服務的人,安排住宿中優先考慮的就是因家庭暴力而無家可歸的人。本財政年度,ACT政府給8個為無家可歸提供住宿服務的機構撥款460萬,來幫助因家暴而淪為無家可歸的婦女。

「移民申請期間的婦女情況比較複雜,由於簽證要求,在等移民的結果時收入很低,或沒有收入。她們從庇護所轉到穩定住宿的過程可能需要很長時間。」

她還表示,ACT政府長期致力於幫助難民和其它需要幫助的移民。

目前在ACT地區申請公房雖然不需要有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但要求申請人在澳洲的居住時間不會因法律條文而受限制。

聯邦政府正考慮撥款幫助移民申請期間的婦女。

責任編輯: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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