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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開隨身錄像 警察工會贏官司

警察身上佩戴的隨身攝像頭。 (大紀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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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桂秀紐約報導)紐約州最高法院上訴庭3日做出裁決——禁止紐約市警察公開隨身錄像,指隨意公開錄像畫面是非法行為,最終由市警察工會贏得官司。面對紐約14家媒體呼籲法官繼續保持錄影對媒體公開所發動的動議(motion),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在判決之前已經「充分考慮種種問題」。

據多家媒體消息,紐約市最大的警察工會(PBA)一直努力阻止公開隨身錄像。在市長和警局選擇公開錄影決策時,該工會今年1月初把白思豪和奧尼爾告上法庭,要求停止在無法庭判決或當事警察允許的情況下,公開隨身錄影;並表示公開隨身錄像違反州法,恐威脅警察安全,影響辦案,還涉及民眾的隱私問題。

4日,PBA在一份聲明中對《大紀元》表示,今天紐約州最高法院上訴庭批准了PBA要求的禁止紐約警察局對外界公開隨身錄影的禁令,在一系列法律程序中「我們贏得了公正」。

「我們很高興上訴委員會認識到警察擁有的權利和自身安全需要得到保護的重要性,同時這些還會影響我們訴訟中提出的一些重要問題。」PBA工會主席林奇(Patrick J. Lynch)說,「對於任何對隱私、透明度和基本公平權益關注的人來說,對紐約市警察局非法和隨意發布隨身錄影的事情是不可接受的。」

但市警局在PBA上訴期間沒有執行臨時限制令,PBA將在今年11月的上訴中聽取相關論點。

紐約警察局去年首次公開隨身錄像,錄像中布朗士一患精神病的男子在警察44次反覆命令下,仍不放下手中武器(後查為假槍和一把真刀),後被警察用電擊槍擊斃。儘管當時案件檢察官反對,警局仍在同月公開了錄像。案件的地檢Darcel Clark稱,案件審理的早期便公開錄像將影響到調查的公正性。◇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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