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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官頒初步禁令「公共負擔」新規生效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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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紐約南區聯邦法院一名法官在11日下達了關於針對聯邦《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全國性初步禁令,阻止該規則於10月15日生效。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法官喬治.丹尼斯(George B.Daniels),對今年9月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聯合康州、弗蒙特州針對公共負擔新規、而頒發初步禁令的動議,作出了同意的裁決。

根據這項於8月14日頒布的公共負擔規則,移民官可以根據移民或簽證申請人是否具有自食其力的能力,而決定是否同意頒發綠卡、轉換簽證或簽證延期。如果申請人在提交移民申請之前的36個月,接受任一項指定的公共福利(現金補助SSI、糧食券SNAP、大多數的醫療補助Medicaid、住房補貼Section 8累計超過12個月,可能會被定義為公共負擔,如果一個月內使用兩項福利,則按兩個月計算。

但是這項旨執行現有的移民法、保護美國納稅人利益,確保尋求進入或留在美國的外國人能自給自足的規則,在紐約、加州等左派勢力強大的州,遇到了挑戰。

華盛頓州的一位聯邦法官也在全國范圍內封鎖了該規則,舊金山的一位聯邦法官也於週五阻止了該規則,但僅限於加入加利福尼亞提出的挑戰的地區——俄勒岡州,哥倫比亞特區,緬因州和賓夕法尼亞州。

法院將繼續考慮將來是否應允許「公共負擔」規則生效,但是該過程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代理局長Ken Cuccinelli為公共負擔規則辯護,他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通過忠實地執行法律,我們將確保移民展這裡尋求機會時能夠成功地養活自己」,他表示,「一個客觀的司法系統可以看到,該規則完全符合已經長期存在的現行法律。」

雖然公共負擔新規的生效被暫時阻止,但是接下來,川普政府針對移民的強制性醫療保險的最新命令將於11月3日生效。該命令規定,移民簽證申請人要證明他們有能力承擔美國的醫保,如果無法提供在入境美國30天內可獲得醫保的證明,或無法自行負擔醫療費用,將不得入境。

關於移民申請人強制性醫保的公告說,該舉措旨在保護美國納稅人的利益,因為接納大量無法為自己醫療保健付費的移民,會給美國納稅人和醫療保險體系帶來負擔。在過去十年中,每年欠帳的醫療費用或醫院提供的無償服務費用,超過了350億美元。公告說,進入美國的移民沒有醫療保險的可能性,是美國公民的近三倍,結果造成了醫療費用未付款的問題,大量非公民利用了美國慷慨的公共衛生計畫,所有非公民為戶主的家庭中,至少有一人接受了醫療補助。

公共負擔新規與移民申請人須有醫療保險的規定,不適用於難民、政治庇護。◇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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