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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用殘障法敲詐餐館被訴 華埠社區:高興

很多華埠的中餐館因為樓房歷史太老,沒有殘疾人通道而被告。 (施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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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特別報導)近年來,美國各地特別是紐約市的餐館頻頻收到幾個「殘障人」的律師函,原告以該餐館沒有殘疾人通道為由,威脅起訴餐館;但最後往往要求用錢私了。日前聯邦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起訴了一個佛羅里達律師,控告他「代表」兩個「殘障人」填寫假案子索要律師費,並用假聲明欺騙法庭。

華埠餐館前門提醒殘疾人有方法進入。
華埠餐館前門提醒殘疾人有方法進入。(施萍/大紀元)

根據美國司法部消息,聯邦紐約南區檢察官伯曼(Geoffrey Berman)19日提起訴訟,狀告一個名叫芬凱斯坦(Stuart Finkelstein)的佛州勞德岱爾(Lauderdale)市的律師,指控他犯有「郵件詐騙」、「重大身分盜竊」、「向法庭提供虛假聲明」以及「妨礙司法」等多項罪名。被告已在佛州過堂。

根據起訴書稱,芬凱斯坦於2013年到2016年間,在聯邦佛州南區法院和紐約南區法院,「代表」兩個殘疾人填寫了300多份訴狀,狀告兩個地方的一些公司「不符合『美國殘障人法』(ADA)」的通道要求,致使兩個原告不能進入;之後他再和被告公司達成調解協議,索要律師費共計93萬美元。

這個作案方式與紐約市華埠等地區的餐館老闆遇到的一模一樣。這些餐館老闆都是先收到律師函,然後對方要錢私了。本報曾經跟蹤報導過多家餐館的遭遇,如「篁上篁」、「富賓樓」、「武昌好味道」等,這些餐館被敲詐的金額從數千到數萬不等。

但是本次聯邦起訴的案子和華埠的案子又有所不同。比如,前者中被告芬凱斯坦的主要罪名是:他所說的代理的兩個殘障人都出面否認請他代理打官司,也就是說,他的原告是假冒的;而且,據本報從華埠餐館了解到的,這個被告人並不是給華埠餐館寫信的律師。

除了這兩點之外,案件的其它特徵都和華埠的一樣:都是利用ADA法對殘障人通道的規定要求;都是原告從來沒有來過飯店吃飯(很多飯店的監控錄像可以證明);都是向飯店要錢了事,並不想真打官司等等。

華埠共同發展計畫執行總監陳作舟聽了這個消息後感到很高興,稱這對華埠是一個「好消息」;他說,因為這事不斷發生,引起各方重視,目前這種「原告」索要的錢數明顯減少,已經從6萬塊、2萬塊等降到了幾千塊了。

「武昌好味道」老闆王曉東對記者說,他們公司仍在處理這個官司的過程中,他也認為這是個好消息,「終於有人管這個事情了,這說明邪不勝正。」

MKC律師行的崇律師(音譯,Michael Chong)對本報表示,他代理了很多華人餐館的這種案子,但是寄律師函的原告律師都不是這個芬凱斯坦。「很多物業,不只是華埠,都被告違反了ADA,不幸的是,這個法律被人利用了。」

司法部說,如果芬凱斯坦的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20年的監獄徒刑。

南區檢察官伯曼在一份聲明中說,如果紐約市有公司業主感覺自己是此案的受害者,可聯繫他們辦公室要求退款和賠償。

聯邦南區檢察官辦公室電話:866-874-8900;電郵:wendy.olsen@usdoj.gov;詳情可見:http://1t.click/bjHP。◇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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