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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特殊高中「探索項目」擴招上訴被駁回 原訴訟繼續

12月11日禁止「探索項目」擴招案上訴在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開庭,圖為多名家長到場支持上訴方(原告)的訴求。 (林丹/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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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亞裔家長及亞裔團體起訴市府、市教育局關於廢除特殊高中入學考試(SHSAT)、擴大「探索項目」(Discovery Program)招生涉種族歧視、違反憲法,要求發布「預先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s)、禁止對「探索項目」擴招一案,20日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對「探索項目」擴招禁令上訴一案下達裁決,駁回上訴方(原告)的上訴。

不過,禁令上訴案被駁回不會影響原告指市府改變特殊高中錄取規則違憲的訴訟本身,該訴訟仍在地方法院審理。

禁令(injunction order)是一種用作防止未來損失繼續擴大的法律手段,而該案原告所要求發布的預先禁令,一般而言較難獲得批准。

對於為何駁回上訴方的訴求,裁決書寫道:首先,提出該上訴的團體原告不符合上訴資格:「因為只有受到傷害的個人,而非團體,才有提出訴訟的權利。而該團體無法代表其個人成員。」

其次,法院裁決,就算該團體有資格為其成員提告,他們所自稱受到的傷害未能滿足獲得『禁令救濟』(injunctive relief)的要求:「因為他們自稱的傷害——即在反對市政府改革SHSAT中花費的金錢資源——完全是過去式的。而據法律先例,原告不能依賴過去受到的傷害,而必須證明將來會受到傷害的可能性,才能獲得『禁令救濟』。」

三位主審法官為:Jose A. Cabraner、Joseph F. Bianco、Chiristian Resiss。

「探索項目」是指:參加特殊高中入學考試(SHSAT)分數略低於錄取線,但暑期參加該項目後,可進入特殊高中的一種途徑。2018年7月,市長白思豪宣布,打算廢除SHSAT(須通過立法修改原有法律),在法律實現修改之前,對特殊高中「探索項目」擴招,把該項目從原來招生佔比在5%左右,到2020年增加到20%,也就是憑SHSAT成績進入特殊高中的人數,將減少約1000人,直到SHSAT廢除。另外,「探索項目」擴招後,招生規則從原來不看學生就讀於哪所初中,改變為只面向經濟水平達到或超過「紐約市經濟需求指數」(City’s Economic Need Index,簡稱ENI)60%的「高度貧困學校」(high-poverty schools)的學生。

去年12月13日,三名華人家長黃友興、陳軼芳等,以及布碌崙公立187中學的家長教師會、兩家華裔維權組織——紐約同源會和美國亞裔教育聯盟,向聯邦紐約南區聯邦提告,指控紐約市長白思豪和教育總監卡蘭薩擴展「探索項目」違反憲法條文,侵犯了亞裔學生的權利,並要求預先禁止「探索項目」擴招,但今年2月25日法院駁回「預先禁令」的訴求,原告遂上訴,今年12月11日上訴案開庭。

上訴方(原告)紐約同源會針對上訴結果發表聲明表示,這是幾十年來唯一一宗提交到聯邦上訴法院的、關於亞裔民權的案子,雖然這個結果令人失望,但是法官非常謹慎地根據狹窄的理由作出決定,「我們認為,否決(禁止「探索項目」擴招的)禁令的結果,不會對(原告提出市府違憲、歧視亞裔學生的)訴訟本身產生負面影響,該訴訟仍在地方法院審理中,幾乎可以肯定的是,無論哪一方輸,都會上訴。」

紐約同源會表示,儘管這場鬥爭可能需要很長時間,並且可能會給原告帶來挫折,「但是我們對正義最終會佔上風感到樂觀。」

紐約市教育局今年3月發布特殊高中錄取數據時表示,2019年全市「探索項目」的錄取名額從原來佔招生人數的5%提高到9%,約500人,比2018年增300人,同時憑單一SHSAT分數線入學的學生減少200多人。4月,市教育局向922名學生發出參加「探索項目」的邀請,其中亞裔有498人,佔54%,但最終被錄取學生的族裔比例,市教育局沒有公佈。

根據紐約市教育局網站(https://on.nyc.gov/36YhkfI),「探索項目」的招生對象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1、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學生、或住在臨時住房的學生,或過去四年移居紐約市的新移民學生(英語學習生);2、分數低於SHSAT分數線的某個範圍內;3、學生就讀的是貧困學校,即一所學校的經濟需求指數(ENI)至少達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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