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張恩仁律師移民法律問答

如何為有「蛇頭罪」的父母申請綠卡?

人氣: 286
【字號】    
   標籤: tags: , , , , , ,

【大紀元2019年02月26日訊】

1.公民父母因「蛇頭罪」綠卡面談被拒,怎麼辦?

紐約曼哈頓陳女士提問:
我大約20年前從福建來美國,當時和很多人一樣是沒有合法簽證而進入了美國。後來我通過律師做正常的法律程序申請身分,合法地獲得了美國綠卡。前年我已經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去年初,我以美國公民身分申請在福建老家的父母移民美國。美國移民局順利批准了我的申請,案件轉到美國國務院要求做經濟擔保,我也按照要求全部做好了。

今年年初我父母收到廣州領事館的面談通知,他們如期去面談,可是前幾日面談結果出來,我父母的移民申請竟然被拒絕,理由是當年我來美國是非法入境,所以廣州領事館認定我父母幫助我偷渡美國,犯了蛇頭罪。我當年非法入境美國已經是陳年舊賬,況且我已經通過合法申請得到了美國公民身分。而且,這一切和我父母有什麼關係?請問我該怎麼辦?我父母怎樣才能移民美國?

張恩仁律師解答
您父母所遭遇的情況最近兩年較常見。美國國務院認為,您這樣當初偷渡來美國的人是通過父母的幫助才達到偷渡目的。所以,只要您當初偷渡是事實,現在國務院就有權對您父母的移民申請作出這樣的判斷和處理。這一條在移民法中有明確解釋和規定,所以美國政府的做法確實有法律依據。

不過,好消息是這樣的困境其實是可以解決的。因為移民法同時規定,您父母這樣的移民簽證被拒絕的情況,可以通過增加一個豁免申請來解決。這個豁免申請的目的就是免除您父母當年無心犯下的所謂蛇頭罪。當然,所有的豁免申請都涉及比較複雜的材料,您必須找專業移民律師處理。但是只要這個豁免申請進行的程序正確,材料準備充足,成功率也非常高。具體情況請諮詢專業律師。

2.公民如何為有遞解令配偶申請綠卡?

紐約法拉盛李女士提問:
我是美國公民。一年前我在紐約結婚了。我的丈夫雖然已經在紐約居住了十幾年,但是沒有合法身分,他十幾年前以留學生身分來美國, 後來沒有能夠繼續維持合法身分,而且還因為種種原因被移民法庭要求遞解出境。多年來他一直在尋求解決身分的辦法,效果甚微。我想知道,我是否能夠以美國公民的身分直接申請我先生美國綠卡?他當年是合法入境的,應該可以吧?

張恩仁律師解答:
您丈夫當年合法入境。如果什麼都不做,至今一直維持只是簽證失效的狀態,那麼情況就非常簡單,您只要通過一套正常的公民申請配偶的程序,在移民局管轄範圍內就可以替您丈夫申請到結婚綠卡。可是您丈夫現在有移民法庭的遞解出境令,情況就複雜得多。您丈夫的身分管轄權已經不在移民局而在移民法庭。現在有兩種方式解決您丈夫的身分問題:1. 向移民法庭申請重新開案。一旦案件被打開,遞解令就自動解除,然後直接向移民法官申請結婚綠卡。2.不申請開案。用奧巴馬任上頒布的行政命令,通過豁免的方式申請結婚綠卡,這種方式的最後一步需要離境美國回到自己祖國申請。兩種方式各有長短。◇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