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起訴條件 深圳法輪功學員豆君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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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8月24日訊】2019年8月16日,深圳法輪功學員豆君的案子被撤訴。同日上午,被剝奪近2年自由的豆君,走出了深圳南山區看守所的大門。

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大致內容:經過幾次退偵,補充偵查,南山區檢察院認為,深圳南山區公安分局認定的豆君「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決定對豆君不起訴。

深圳市南山區法院也出示了《刑事裁定書》,准許南山區檢察院撤回該起訴。

65歲的豆君,原籍甘肅蘭州,於2017年10月7日被深圳南山公安非法抓捕。同日被抓的7位法輪功學員中還有楊波、肖穎夫婦。

豆君被撤訴了,而與此同時,楊波卻遭重判8年,楊波的妻子肖穎則遭冤判2年。

2018年8月9日,楊波、肖穎、豆君被非法庭審,四名律師配合默契,三位律師側重做信仰合法的無罪辯護。他們的辯護沒被法官打斷,但法官似乎心不在焉,沒注意聽。

法庭上,豆君從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方面講真相。楊波當庭質問,自己到底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

庭審地點在深圳南山區法院二零四庭,審判長是張國輝,公訴人叫李靖宇。法院外站滿黑衣特警、便衣,虎視眈眈。法庭內旁聽席上有二十人左右,包括楊波、肖穎夫婦的家屬。

庭審中,律師指出本案有三大疑點。

第一,公安搜查時被告人沒在現場,根據刑法,被告人必須要在現場,這明顯違法。

第二,提訊證時間,偵查人員說曾經向三個被告人宣讀了某某、某某文書,但在提訊證上卻沒該日期,也就是說提訊證上的宣讀時間完全是虛假、偽造的。

律師提醒道:「審判長,請注意,偵查人員和公訴人這一點完全是違法的,你沒法繞開這一點,你必須查明這個問題。」

第三,鑑定意見、鑑定人不符合鑑定意見的要求:沒有滿五年的鑑定(意見)資質,就去做鑑定,明顯違法。

為確認法官聽進去自己的意見,休庭後律師又去找法官重申:「審判長,你看文書是偽造的,鑑定人的問題,你無法迴避這問題。」審判長回答:「你提出的意見,如果有效的話,如果確實查明屬實,這確實是很大問題。」

因為該律師敏銳捕捉公訴人發言的違法點,見縫插針、見招拆招,公訴人李靖宇對此很緊張,兩人唇槍舌戰。

庭審持續5小時,旁聽者(可能是街道和居委會的)和法警有睡覺的,律師熱心提醒法官維持秩序,說:「審判長,他們不是來睡覺的,來了就要注意聽!」

肖穎親屬請了所謂有罪辯護律師,被四位律師的出色表現和正念所帶動,他們也沒做出所謂有罪的辯護。

庭審從下午兩點半到晚上七點半,法官未當庭宣判。

此後,經過1年10個月的非法關押,楊波和妻子肖穎卻被非法判刑。

楊波75歲的老母親耿女士,近兩年來奔波勞頓於南山看守所和南山法院等各個公檢法機構,為兒子鳴冤,急出腦血栓來。耿女士拖著病弱之身,還要照顧楊波的幼女,一老一小苦不堪言。#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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