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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沒住過總統套 前公安局長如此“悔恨”聞所未聞

2002-10-23 01:5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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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長洪永林,因犯貪污罪被判極刑。死期就在眼前,洪某也像其他貪官一樣“悔”了一回,因其“悔”語精微,現不妨抄錄于下:

千龍新聞网10月22日報導﹐其一,去廣州、深圳、香港、澳門那么多次,住過無數豪華賓館,既有權住又有錢住,卻沒住過總統套間;其二,整日花天酒地,几乎吃遍世上的山珍海味,喝盡人間的玉液瓊漿,既有權喝又有處喝,竟沒喝過路易十三!更虧的是,家里還放著四瓶,卻被抄了。

說實話,洪某的“悔”,簡直叫人望塵莫及。一些貪污犯在死期來臨之際,常作視死如歸狀,面不改色心不跳,說該吃的吃了,該喝的喝了,該去的去了,該玩的玩了,飽嘗人間美味,這輩子活得值。看來,他們也太知足了,豈不知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該”的還有更高檔的呢,他們比起貪官洪某,無疑只屬于“小巫”。你看,洪某住過豪華賓館,還“悔”其沒有住過總統套間;喝盡人間的玉液瓊漿,還“悔”其沒有喝過路易十三。真可謂“心存高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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