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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訊】受聘香港電台十四年的第四台節目主任麥志堅,誇大十三名兼職員工的工作時間,私吞公帑近二十五萬元,甚至訛稱兩名好友為港台職員增加收入,他昨日在區院認罪判囚十六個月。其妻蘇詠琴亦於本月二十九日在九龍城法院提訊。
據太陽報7月12日報導﹐法官潘敏琦判刑時指出,三十七歲的麥志堅違反誠信及濫用職權,利用無辜人士騙取公帑,而且持續兩年犯案,反映事主是有計畫及處心積慮而行。
資深大律師麥機智表示,被告已向政府還款十四萬七千多元,將失去五十萬元長俸,現淪為負資產人士及欠樓債三百七十萬元,而被告多年來不遺餘力地推動古典音樂,成就獲得業內人士肯定,卻不敵貪念愚昧犯案摧毀家庭及事業,實屬悲劇。
出身翰林世家的麥志堅,五歲學彈鋼琴,六歲時曾在前港督麥理浩前獻技,八七年港大畢業後加入港台。育有一名兩歲女兒,九九年三月至二OOO年十二月犯案時月入逾五萬五千元。
此外,昨日有多名音樂界名人包括新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及香港小交響樂團音樂總監葉詠詩等二十五人,分別去信法庭,代麥志堅夫婦求情。(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