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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未檢測肉類 華埠「昌興肉食」被勒令整改

牛骨的標籤貼為鴨子 共有400磅肉類未經檢驗或貼錯標籤 多年被警告但欠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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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美國紐約報導)華埠昌興肉食公司(Chung Shing Meats,Inc)因出售未經檢驗的肉類、貼錯標籤(把牛骨標為鴨子),被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起訴,被告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

昌興肉食公司位於華埠凱瑟琳街(Catherine Street)19號。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傑弗里.伯曼(Geoffrey S.Berman)和美國農業部(USDA)食品安全與檢驗服務局(FSIS)局長Carmen Rottenberg7日發布,昌興肉食公司的現任或前任所有者和經營者──張永宏(Wing Hong Cheung,音譯,下同)、馮妙荷(Miao He Feng)、張裕寬(Yiu Kwan Cheung)、馮天倫(Tian Lun Feng)違反了《聯邦肉類和家禽檢驗法》(Federal Meat And Poultry Inspection Acts),售賣了約400磅可疑肉類產品。

作為與聯邦政府達成的協議的一部分,昌興肉食公司承認其多年來一直違反聯邦法規,出售未經聯邦檢驗、或貼錯標籤的肉類和家禽產品;在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2日和2018年4月6日左右,被告出售了未經聯邦檢查的切片牛肉、豬排骨、牛肉脛骨、牛骨(標籤貼為鴨子)。

農業部確認了昌興肉食公司違反肉類和家禽法規,出售了超過400磅的肉類產品,包括烤豬肉、豬排、烤鴨、牛腩、烏雞和其它牛肉、豬肉等肉類產品。儘管檢查人員對該店反覆警告,但他們未予以改正。

聯邦檢察官傑弗里‧伯曼(Geoffrey Berman)表示,被告多次出售未經檢驗的肉類,而且把未經檢驗的牛骨頭標為「鴨子」出售。他說:「沒有任何一種鴨子是由牛骨頭做的,更不用說未經檢查、可能被污染的牛骨。被告將公眾置於食品安全風險之中。」

被告被勒令禁止出售或運輸未經「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和檢查局」檢查和通過的肉類或家禽產品、禁止在不衛生的條件下準備或加工肉類、禁止任何違反「聯邦肉類檢驗法」(FMIA)和「家禽肉類檢驗法」(PPIA)的行為,並要求被告保留肉類或家禽產品的交易的記錄,完成法律所要求的強制性培訓。若被告違反,將受到其它訴訟,包括民事罰款,終止豁免等處罰。

被告的律師葉文(Yat Man,音譯)則表示,被告沒有故意違反法律,未來也將遵守相關法律。他還說,社區並沒有人投訴該店所售賣的肉類的質量。◇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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