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5月08日訊】2名印尼移工入境高雄小港機場後失聯,屏東縣衛生局各裁罰100萬元,分別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屏東分署表示,如果查不到可供執行財產,將研議將2人遣送回國。
據中央社報導,衛生局4月30日移送1名移工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成為屏東首件外籍移工因違反防疫規定被移送行政執行案,今天(8日)再移送另名移工。
2名印尼移工3月18日自高雄小港機場入境後即失聯,未依中共肺炎(武漢肺炎)防疫規定進行14天居家檢疫,經相關機關協尋在4月24日尋獲,隨即送收容處所收容。
衛生局開單限7日內繳納罰鍰,但2名外籍移工逾期未繳,依傳染病防治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對於裁罰基準部分,衛生局說明,擅離住家(或指定地點)者,依擅離時間加重裁處,超過72小時,依罰鍰最高額裁處。
屏東分署表示,衛生局4月30日移送1名移工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成為屏東首件外籍移工因違反防疫規定被移送行政執行案,今天再移送另名移工。目前查不到2人任何在台財產,將持續積極追查財產狀況,如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將強力執行;若查不到可供執行的財產,再研議是否限制出境,或由移民署將2人遣送回國。
責任編輯: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