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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平台遭遇集體訴訟

投資者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集體訴訟「幣安」等交易平台將非法的證券賣給了美國公民

幣安在2017年的公告發布僅幾個月後,FUN代幣的價格從每個代幣2美分跳到20美分,交易價值增加10倍。到2019年1月, FUN代幣的價格已跌至每個代幣不到半美分。 (起訴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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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美國紐約報導)5月20日,聯邦參議院全票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中概股法案),禁止不遵守美國審計和監管標准的中國公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眾議院5月22日也推出配套法案。雖然該法案還未正式簽署生效,但中概股危機來襲。

與此同時,「區塊鏈中概股」也出現問題。有關數字貨幣領域的一些中國明星項目月前被集體訴訟。根據SEC此前的公開信息,其中許多有美國人參與的數字貨幣銷售都違反了美國證券法。

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庭卷宗,Roche Freedman律師事務所4月3日同一天對多家代幣發行方、數字交易所提出了11項集體訴訟,指控「幣安」Binance、Block.one、BiBox、TRON Foundation、KuCoin、Civic、BProtocol、Status、KayDex、Quantstamp和HDR Global Trading及其相關負責人,通過代幣形式非法出售證券,欺騙投資者。

以紐約投資人Eric Lee起訴幣安交易所及其CEO趙長鵬、何一及首席技術官Roger Wang為例。起訴書指,幣安和發行人的數百萬筆交易中,在沒有將代幣注冊為證券的情況下,進行了證券發行及銷售,且幣安並未在 SEC 上注冊為交易所或經紀交易商。結果,投資者沒有被告知這些投資固有的重大風險。

起訴書稱,幣安於2017年7月在中國啟動。到2018年1月,半年時間內它已經成為並且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市值為13億美元。幣安在快速崛起的同時,也頻繁更換總部地址,從中國、日本遷到馬爾他。

起訴書指,雖然不清楚幣安的實際總部在哪裡,但很明顯自幣安成立以來,在美國境內與美國居民進行證券交易,但不遵守符合美國法律。此外,幣安在美國境內還促進了數字資產的銷售交換。

幣安Binance僅在第一年就賺了5億美元的利潤。起訴書說,幣安從每筆交易中按百分比抽取服務費,獲得豐厚的利潤,籌集數億甚至數十億美元的資金。但是對投資者而言,這些新代幣中的絕大多數原來是空頭承諾,他們不是所聲稱的「更好」,「更快」,「更便宜」,「更緊密聯系」,或比市場上存在的「更值得信賴」或「更安全」。「實際上,他們經常根本沒有任何效用。」

11項訴訟共同的主題在於:代幣發行人利用市場對數字貨幣缺乏了解,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將這些被指為非法的證券賣給了美國公民。

5月18日,該案決定設專案法官審理。這項集體訴訟在推特上也引起熱烈討論,除了「中概股法案」預示著日漸趨嚴的監管態度外,「加密上市」平台的訴訟進展也會產生深遠影響。◇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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