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超市經理:幾個月來商品常被盜

小偷多是流浪漢 屢抓屢犯令超市頭痛 認出後不准他們再進入 否則報警

人氣 189

【大紀元2021年07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霖昭紐約報導)中共病毒(又稱武漢肺炎、新冠病毒)疫情令許多商家遭受經濟打擊,而紐約市華人社區的超市在人們急忙囤貨時曾出現經濟效益高於疫情前的水平。近幾個月,隨著紐約市的疫情逐漸好轉,皇后區法拉盛(Flushing)的超市商家向記者表示,他們店裡物品被盜的現象比以前增多了。

記者採訪了法拉盛緬街(Main Street)一些華人超市的負責人。一位超市經理張先生表示,疫情後來店裡偷東西的有一些是流浪漢,「一進來拿了東西就走」。張先生疫情後在皇后區的艾姆赫斯特(Elmhurst)和法拉盛的華人超市都有工作過,他對比後發現法拉盛的超市商品被偷現象更頻繁。

張先生表示,他一開始對法拉盛不太了解。「不是很熟悉這個環境的情況下,很多人你都不知道,只有你第一次知道他直接來拿走東西,你才會發覺這個人是有這樣的(盜竊)情況。」

隨著他逐漸熟悉環境,就開始加強防盜意識。「我們有請專門的人去看這個錄像,員工也會幫我看」,「有些人你看他就不是來買東西的樣子,一進來(把商品)一拿起來就往自己袋子裡塞。這種人我們就多加注意一下。」

在他們觀察到來法拉盛店裡偷東西的人,主要是亞裔,「例如像越南裔、菲律賓裔」,華人較少。「華人其實也有,可能就是買一點,拿一點,不會是全部都拿起來就走的那種。」

張先生所在的超市已經在店裡抓到過幾次小偷,並且向市警局109分局報了案。張先生覺得109分局的警察「態度還不錯」。張先生說,警察會查看監控錄像,問超市是否要起訴小偷,一般當被偷物品上了一定數額,超市才選擇上庭。如果警察來抓走的小偷是流浪漢,張先生說,「我感覺抓走之後半路上把流浪漢放了也可能」,「否則警察也要找地方去安置他們」,「反正我們就不太知道後續了」。

現在,張先生已經鎖定了一些在店裡偷過東西的人,「我們也不是亂抓人的,抓到他肯定是有原因的」。他們接下來計劃請警衛來把關,「現在我們已經知道是哪幾個人(偷東西)了,我們都不讓他們進來了,進來我們就可以報警。」

緬街另一家華人超市的負責人胡女士對記者表示,店裡商品時常被偷,她們從監控錄像能看出誰來偷了東西,只是店裡很少報警。現在法拉盛的超市多,競爭激烈。疫情以後,她們店裡的員工從40多人減少到約20人,以減少運營成本。人手緊張,平時很忙,如果動不動報警,將會耗費店裡的人力去和警方交涉,胡女士認為這也是一筆人力支出。

6月20日在法拉盛長江超市偷東西的亞裔男子Sang Suh,被長江超市老闆認出是來偷東西的慣犯。長江超市老闆表示,他從以往的監控錄像中看過至少十幾次這名男子來偷東西,例如他把西瓜抱起就跑,又例如把店裡最貴的四層的口罩一盒一盒地往袋子塞,一次就偷走價值100多元的口罩。20日這天,他因為偷了五盒枇杷不付錢就走出店外,被老闆和店員抓獲。枇杷是店裡比較貴的水果,五盒價值約70多元。

兩名警察接到報警後來店裡,全程與小偷沒任何身體接觸,小偷相當於徑直走出店外,然後逃走,警察也未進行追捕。有市民拍下小偷被店員抓到又輕易從警察身邊逃走的視頻畫面發布到網上,在華人社區掀起熱議。

22日,該小偷在緬街另一家超市偷東西後被店員抓獲,這次109分局的警察來把他抓到了警局。該超市店員表示,這名男子在他們超市也是慣犯,平時喜歡來偷牛尾、牛仔骨這些比較貴的食物。22日他來偷了一盒約2磅的牛尾和一箱11磅的北極甜蝦。

7月13日,記者從法拉盛109分局獲悉,20日在長江超市被稱是「放走」小偷的兩名警察「已遭嚴肅處理,引以為戒」,而該事件又和語言障礙(language barrier)有關。那兩名警察當天原本在旁邊緬街圖書館的疫苗接種點執勤,警車就停在附近,沒有巡邏任務。109分局經過內部調查,那兩名警察來長江超市先用英文問了超市老闆:是不是要幫忙把他趕出去?這其中存在警察與超市老闆、員工溝通的語言障礙,警察的意思還沒被大家聽明白,警察就聽到答覆:是的。所以警察沒有抓捕小偷,讓小偷離開了超市。109分局指出,這兩名警察的做法不對,且交流存在誤解。

6月21日,109分局聯繫長江超市老闆到警局,傾聽他的訴求。22日在該男子盜竊被另一家超市抓到後,109分局又接著聯繫長江超市老闆,詢問是否起訴他。於是,這名嫌犯已經被這兩家超市分別起訴。在這兩起案件中,這名叫Sang Suh的嫌犯均被控輕盜竊罪(Petit Larceny)和五級非法持有贓物罪(Fifth Degree Criminal Possession of Stolen Property)。他下次出庭時間為7月23日上午9點,這次開庭他涉及三起盜竊案,地點在皇后區刑事法庭。

記者查看了這名叫Sang Suh的47歲嫌犯的相關記錄,他目前有6個在皇后區未完結的案子在身,有4個案子涉及盜竊。他在6月22日被捕後,6月30日又被抓捕,被控29日涉嫌非法持有受管制物品、非法持有武器、帶有武器的二級威脅以及有身體接觸的二級騷擾。在此前,他分別於3月26日和6月15日被捕,被控罪名與6月20日和22日的兩起超市盜竊案相同。

法拉盛109分局表示,他們建議店家只要平時發現東西被偷,都可以報警,因為即使小偷已經離開,但是警局可以留下報案記錄,那麼以後小偷要是再來偷東西,就屬於慣犯,比初犯受到懲處的力度更強。而且,報案後,店家下次就可以此為理由不讓對方再進到店裡,減少再被偷的風險。◇

責任編輯:李悅

相關新聞
推嬰兒車作案 小偷落網
顧客法拉盛購物 提包放購物車被偷走
華女紐約超市購物  背包放購物車  瞬間被偷走
法拉盛長江超市抓到小偷 警察到後小偷溜走  超市質疑警察「放人」  109分局局長前往調查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