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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下修18歲複決 中選會:研議是否與地方選舉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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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3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25日表決通過有關將公民權下修至18歲的《憲法》修正草案,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此案經立院公告半年後,將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之一規定於3個月內舉辦公民投票複決,故此公投不適用《公投法》規定。至於是否與年底的地方選舉併辦,將由委員會審議。

立法院院會25日表決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中選會表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第1項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

中選會進一步指出,雖然《公民投票法》第23條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2年舉行1次。但《憲法》修正案的複決投票辦理期限已於《憲法》增修條文中明定,因此不適用《公投法》規定。

此外,由於複決投票辦理時程與今年11月26日將舉行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間接近,對於是否會合併辦理,中選會表示,屆時將提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決定。◇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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