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老漢」的房屋被暴力拆毀一周年祭
文/高智晟
一年前的今天,黃振澐——黃老漢坐落在首都北京東花市的房子被「官商合體者」野蠻拆毀。
黃老漢被摧毀前的家,距人民大會堂約三公里。就在黃老漢的房產被蕩為廢墟的前幾周,在人民大會堂裡,近三千名人民代表激情難抑至雀躍,因私有財產被納入《憲法》的保護之列。
與群情激昂的人民代表相比,人民大會堂外面的一切可謂照舊。和平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照舊被「官商合體者」在他們喜好的時間、在他們看中的地域、以他們早已認同了的理由任意強行拆毀。
而祖祖輩輩居住、生活的房產,被那些與黑幫暴力無二致的官商合體者野蠻拆毀後,照舊的規律是,嚎啕依舊、狀告無門依舊。黃老漢一年來的遭遇完全印證之。
「狼狽為奸者」的惡名在中國可謂歷史悠久,同樣,在中國具有悠久認同價值的是「後來者居上」說。中國,改革開放至今,「官商合體者」在幾十年時間裡的惡行及據以獲得惡名早在「狼狽合體者」之上。
我說這些也不是信口開河,自然是有依據的,請看我摘錄的黃老漢災難發生後的一年時間裡,部分全國各地被虐害公民的來信中帶著血淚的訴說:
廣州一位段姓教授來信說: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派出所、城管等五百多人,攜數十隻警犬、十幾臺鉤機和推土機突然闖入水星水庫別墅區。進出別墅區的各大、小路口均被公安、武警荷槍實彈設哨攔截,所有兩輪以上機動車輛無論以何理由,均不得通過。在約一平方公里的範圍內,到處是人群,到處有喧鬧聲,高處的堤壩有幹警牽著警犬正虎視眈眈。人們還沒反應過來,鉤機、推土機已對準每座別墅開始強拆,砸屋聲響遍了整個水庫上空,一陣陣的巨響是那樣讓人撕心裂肺。一日之內,三十五棟漂亮的別墅變成廢墟。這是一個何等悲壯的場面!何等殘暴的行為!」
二○○四年八月的一天,上海的沈永梅攜八位女性上訪者來見我。
一群人見面,先是長時間的、無聲的哭泣。
在一份有沈永梅署名、落款時間為二○○四年七月一日的《一個公民的申訴》材料上,我們看到「官商合體者」令人髮指的罪惡:
「動遷組楊振華等人說,他們領導要找我談話,我不知是計,抱著解決問題的希望前往……卻被關在最裡面的一間小屋裡,並由一名叫張順德的男子看守……
「回到住處時,我驚呆了!那個原本充滿愛、充滿溫馨的家已蕩然無存,房子已被毀了,如同戰爭後的一片廢墟……
「家被毀時失竊的財產有:骨灰箱、現金三萬、金項鏈二條、金戒指二只、金木魚一只,其他還有……」
沈永梅在未獲得一分錢補償、居無定所的絕境中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訴,得到的結果是被上海市公安局安盧灣分局野蠻關押。
值得一提的是,八位來找我申訴的受害女性中,竟有六位曾被公安非法關押。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朱租德、王翠娣二位上海的老人給我的來信中敘述了他們的無助及絕望:
「寶山區政府和區公安局出動了數百名警察、便衣警察和防暴警察對我家實施了暴力拆遷(對我家實施拆遷時,他們的徵地手續都沒有辦好),並當場將我們畢生心血建成的私有房產化為廢墟。在窮盡了司法救濟手段後,我們不得不走上維權上訪之路。
「我兒子朱東輝因動遷上訪維權,於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無辜關押。」
隨信寄來一份(二○○四)滬勞委審字第二五四四號《勞動教養決定書》(二五四四,這是一個令文明社會恐懼的數字,它代表著,僅上海市,二○○四年四月份止,被非法勞教的公民已達二千五百多人)。兩位老人的兒子將被非法關押一年九個月時間,勞教的理由是:在國家機關門口進行鬧訪。
二○○四年九月,上海徐彙區朱鋼等九位教師在聯合署名的信中寫道:
「上海永龍房地產有限公司,委託上海徐彙房地產有限公司動遷。在業主不接受『霸王』協定時,他們(或指使拆房民工)幹盡卑劣之能事,對未簽約的動遷居民斷水、斷有線電視、斷通信、砸掉窗戶等,把我們堅固的大樓變成污水橫流、垃圾成堆的危樓。
「迫使未簽約的教師逃離家園,有家不敢回。更為嚴重的是,在我們未與開發商簽訂動遷補償協定的情況下,我們大多數業主的家屢屢被盜,電視機、冰箱、空調、電腦、衣物等財物被偷盜、洗劫一空,我們所居住的房子窗戶、房門、外牆已被野蠻拆除,我們的家滿目瘡痍、千瘡百孔!」
陽光下的城市,居然能容忍如此野蠻、肆意踐踏人的尊嚴和生存的行為存在,這是為什麼?
二○○四年三月份,在私產及人權保護寫入《憲法》之際,上海市的王明清進京上訪已達二十多次。二○○五年二月份,當他上訪達到三十次時,傳來了他被捕入獄的消息。
二○○五年二月份,上海被強拆居民許正清在京上訪期間,去悼念趙紫陽的路上被一群警察抓捕,抓捕他的人群中,竟然有將他房產拆毀的開發商工作人員。許現已被這個強大的國家正式逮捕。
二○○四年年底,北京的殘疾人李大成來信說: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清晨,一夥不明身分的壯漢闖入我公司及住宅內,將我拖走,拘禁在北京崇文區東花市三期工程拆遷辦公室內,長達七個小時,放出後,我坐落在北京市崇文區東花市上二條十三號的公司及住房被夷為平地。公司及我個人的有效證件、有價證券、大量現金、貴重物品均無下落。現在我身無分文、居無定所、生活無著落。此前,未有開發商及相關部門與我商談拆遷事宜,也未有拆遷的書面通知。」
二○○五年二月,朱彤等八位北京秀水街的居民來信痛陳:
「從二○○三年九月到二○○四年二月長達半年的時間裡,開發商打著『給國慶五十五周年獻禮』的旗號,進行瘋狂的野蠻拆遷、逼遷。開發商不顧樓裡居住著上有九旬老人、下有數月嬰兒,不顧大量居民還未搬走,盡其一切所能地破壞居民的基本生活設施,停水、停電、停煤氣、停暖氣,無惡不作,令人髮指。
「更重要的是,這裡瀕臨使館區,南面是長安街、東側是迎賓路,在長安街上如此瘋狂的野蠻拆遷,當時很多外籍人士拍照攝像、佇足嘆息,國內、外媒體都有報導,在國際上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嚴重辱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格。但是,各級政府面對百姓的投訴視若無睹、不聞不問,最後反而舉起了『裁決強制拆遷』的大棒將老百姓趕出家園!」
信中說:「針對開發商侵吞鉅額國有資產,被拆遷百姓啟動了十場『民告官』的行政訴訟和行政覆議。但是,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和朝陽區人民法院相關的審判人員嚴重歪曲事實和法律,違反審判紀律,完全違背國家《憲法》和法律、顛倒黑白、枉法裁判,讓老百姓心寒到對國家法律失去信心的程度。
「法院以辱沒國格、玷污《憲法》、剝奪公民法定訴訟權利的方式為官商勾結……保駕護航。」
來信痛心疾首道:「司法腐敗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最大敵人。」「首善(這帽子也不知是哪個無眼無珠者給戴上的)之區,長安街上,如此瘋狂的司法腐敗必將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八點,崇文區政府攜公安、武警、特警近百人,將北京居民丁年的合法私有房夷為平地,而其時,丁家未獲得分文補償。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九時,在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的主導下,一個龐大的「暴力組合群體」包圍了公民庫振宇家,接下來發生的暴力使庫家終生刻骨銘心。他們全家賴以生存的合法私有房產,在人民法院的指導下被蕩為廢墟,呼天喊地的一家未獲得分文補償。
……
僅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一點,北京西城區公安分局抓捕了李玉奎等八人——因抗議官商合體者的暴行。他們是在和平上訪過程中被關押。四月四日,還是這個公安局,再次抓捕三名上訪者關押。
……
二○○四年四月~十月,廣州大學城的非法強制拆遷,無論從人性的殘暴程度,還是從動用國家暴力的規模、持續程度;無論從這種完全與黑幫暴力毫無二致地侵害公民的廣、眾程度,還是官商合體者對整個文明社會的規則、道義的公然踐踏程度言,均乃「當今世界殊」。
在這一切暴行發生的全過程中,這個施暴群體持續地在廣州各大報紙上,歇斯底里地喊著要認真學習《憲法》、要嚴格遵守《憲法》,上演了一場曠世獨特的、暴力加謊言的持久鬧劇。
……
其實,精明的列寧早就說過:「《憲法》是一張寫滿人民權利的『紙』。」一年前《憲法》修改前如是,修改後的《憲法》依舊如是。
《憲法》修改後的一切,之所以未發生任何人們期望的變化,實在是因為,這部寫在紙上的《憲法》除了作了一點改變外(這種改變在發生之前既已存在了幾十年),使《憲法》不能獲得任何力量的「權力運動機制」並未發生任何(哪怕是絲毫的)改變。
僅發生在「紙上的改變」,如何帶來使《憲法》發生真正「價值的改變」呢!這只能是癡者的白日夢語。
每個稍微有一點現代文明社會常識者都曉得,如果沒有「刑事訴訟」法律,那麼,「刑法」對社會關係的保護及調整價值完全與聾子的耳朵之功效無異。沒有憲政機制保障的《憲法》,與沒有〈刑事訴訟法〉保障的實體〈刑法〉價值毫無二致。
中國現政權令文明社會驚詫的奇蹟正在於此,在一個制度文明的社會裡,如果沒有刑事程序法律,實體〈刑法〉若能發揮絲毫價值的作用將是不可思議的事,這是人類對法律有認識以來從未發生過的奇蹟,但我們卻可以在半個多世紀裡僅有《憲法》而無憲政保障機制,這與一個完全沒有《憲法》的社會毫無二致。
現代社會,沒有《憲法》價值作用下的狀態只可能發生在兩種情勢下,即:完全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聖人群體統領著的社會,這種情形至有地球以來還未發生過。另一種則是,黑幫暴力集團控制的社會。
中國今天發生的、以野蠻暴力為主要形式的強制拆遷,以及其他諸多在光天化日下存在的、針對無辜公民的血腥惡行,令文明社會恐怖及絕望,但這些只是浮在層面上的罪惡。
公民在光天化日下被暴行肆虐,卻完全處於無助的境地,根本的原因還在於:官商一體的權力集團,絕不允許產生使《憲法》具有真正價值的憲政機制。
這個集團有著使《憲法》不能獲得絲毫力量的能量,在這個社會裡,不發生「類黃老漢之悲劇」屬於偶然。權力控制集團對恐怖及暴力的絕對迷信信條,也並非始於以往的一年裡。西諺有云:「真理需要堅持,而謊言永遠變化。」
從「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到「三個代表」「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人們看到的永遠的變化是:美麗的口號不絕於耳,而權力的殘暴性質依舊,公民的無助及無奈永遠。
這種存在,是中國社會的最大危險。
文章的最後,我想藉公民許正清在入獄前給我書信中的結尾部分,作為我這篇文章的結束語:
「但不該發生的事終究還是發生了,並且以後還會繼續發生,這是多麼可怕的殘酷現實啊……
堂堂大國,天地之大,如此卑鄙,如此腐敗。
慣以欺詐得勢,好以迫害為功。
毫無半點誠信原則,毫無半點人道主義。
公民的安居樂業在哪裡?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保護在哪裡?
公民的申訴、上訪權利在哪裡?
國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在哪裡?
社會的公德在哪裡?政府的責任在哪裡?
法律的尊嚴在哪裡?法官的良知在哪裡?
公平在哪裡?正義又在哪裡?
以上字字是辛酸,句句是血淚!
誰知動遷苦,斑斑血淚史!
世上竟有此事,豈有此理!公理法理,請您評理!」
【附錄】 黃老漢維權周年大事記
二○○四年四月一日晨八時許,數百人民警察突然將黃老漢的房子包圍,欲施暴。黃老漢在群力保護下,高頌《憲法》,喝退了強暴之寇,其情甚是悲壯。
二○○四年四月五日,《中國青年報》發表「北京一老漢手持《憲法》抵制了強制拆遷」一文。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人民日報》刊登「向手持《憲法》維權的老人致敬」文。同日晨八時許,黃老漢夫婦被八名惡警分別綁架在兩輛車內非法拘禁,數小時後,兩位老人的房屋被野蠻拆毀,其景甚是慘烈。眾鄰居群力為這對無家可歸的可憐老人搭建窩棚。
二○○四年四月十八日,城管、派出所以暴力強行將這對老人的棲身窩棚拆除,引起眾怒。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人民政府派人把老人的出路封死,從此,黃老漢每天在大街上持話筒高唱京東大鼓「被拆遷的人們」,引得眾人憐。
二○○四年六月四日,黃老漢在「拆遷辦」門口,高舉橫幅:「反對暴力拆遷」,抗議針對無辜公民的暴行,集各城區幾百名拆遷戶,其勢甚大、其聲如潮。政府調派虎狼警力逾百人彈壓。二○○四年六月五日,法院通知去法院詢問,城八區的被拆遷人紛紛前往,法院欲開庭,但眾人難服,群情振奮,庭未開成。
二○○四年七月一日,「拆遷辦」欲強拆二條兩戶未果,野蠻傷害老人,群眾登上「拆遷辦」屋頂,高呼口號,眾人憤怒難平,幾乎把大街交通阻斷,此謂「七一」紀念。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六月十七日,二位老人寄居在鄰居李華家。
六月十七日~八月七日期間寄居在花市高田順家,以上二位大義救助,令人敬仰。
二○○四年十月八日,黃老漢狀告政府案開庭,黃老漢未出庭,老漢夫人出庭,法院事先已安排好旁聽席,數百來者只准進去八人。法院喝令黃老漢的委託人離開,氣極至老夫人當時暈倒,黃老漢狀告政府至今仍未開庭。◇ @
選自《神與我們並肩作戰》/博大出版http://broadpressinc.com/
責任編輯:李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