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空公司最長45天才宣告行李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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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9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香港報導)疫情後全球旅遊業復甦,不過若遇上行李延誤、損毀或遺失難免影響旅行心情。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61宗相關投訴。消委會早前調查22間有經營往來香港航班的航空公司的行李賠償安排、申報方式、索償細節等,發現全部公司雖有提供賠償方案,但在多方面存在差異,部份公司在賠償細節上欠透明。另外,有8間公司沒有回應消委會查詢。消委會促請航空公司提供更具體和準確的資訊。

有投訴人與丈夫乘搭客機由加拿大飛往北京再轉機回港,惟航班抵港後發現其中一件行李遺失,並向航空公司的外判行李服務商報告。投訴人多番追問調查進度,但外判商只透露該行李未有裝載到由加拿大飛往北京的航機。行李報失2個月後外判商仍表示正尋找有關行李,投訴人遂向消委會求助。其後外判商答應向事主發放共690美元的賠償額。事主在3星期後終於收悉有關賠款,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表示,就遺失行李方面,不同公司在「宣告行李遺失」的時間差別相當大,最短的是「美國聯合航空」,在行李未能尋獲後5天即可定義作遺失,最長的「日本航空」則要在航班抵達起計的30至45天後方會作出有關宣告。消委會又指,航空公司在計算賠償金額時,通常會計算經折舊的賠償金額。「美國聯合航空」和「埃塞俄比亞航空」聲稱沒有套用折舊率,其餘航空公司的折舊率由最低每年不少於8%至最高每年15%不等,個別公司的首年折舊率更達30%。

12間公司就行李延誤
提供現金津貼

若出現行李延誤,22間航空公司均表示可報銷相關臨時開支,但安排差異大。「亞洲航空」、「泰國國際航空」、「紐西蘭航空」訂明寄艙行李需延誤超過24小時才符合資格報銷。個別航空公司有特定的報銷金額上限,或可以繼續使用的指明物品只作半額報銷。

除實報實銷外,有12間航空公司會為行李延誤的乘客提供現金津貼,由最低折合約港幣237元至最高約港幣1,177元不等,相差近4倍;「國泰航空」、「中國東方航空」、「埃塞俄比亞航空」的現金津貼會按乘客機艙級別而調整;「宿霧太平洋航空則以行李每延誤24小時的計法,向乘客補償2,000菲律賓披索(約276港元)。「香港快運航空」和「英國航空」則視乎情況決定發放的津貼金額。「日本航空」表示不便透露現金津貼的有關資料,「澳洲航空」則稱賠償安排須交由相關部門決定。

另外,有12間航空公司均表示,若行李延誤發生於返回原居地的回程航班。例如一名香港居民外遊返港時發現行李延誤,航空公司或會推斷該乘客家中有足夠衣物和衞生用品,或因此拒絕為購買相關代用品的開支作出賠償。「英國航空」和「德國漢莎航空」回覆消委會稱補償方式依然適用,但「德國漢莎航空」補充指原居地可能已有的物品或不予報銷。

消委會提醒,若消費者未能在行李領取處找回寄艙行李,應儘快到相關櫃位報告,以獲取「行李事故報告書」。乘客一般亦可在21日內透過電話、電郵等方式作事後申報。若消費者因行李運送延誤而要購買必需品,須保留所有購買單據作報銷之用,同時應避免選購較貴的商品,以免航空公司以價錢不合理為由拒絕報銷。

9間航空公司不為易碎
和貴重物品損壞承擔責任

若遇到行李箱損壞,有15間航空公司表示會嘗試為乘客維修,有19間稱若無法維修,可給予金錢補償,另有15間表示可提供替代行李箱。惟消委會提醒,航空公司的補償金額受不同因素影響,替代行李箱的款式、牌子和價值亦未必與原先的行李箱一致。

至於行李箱輪子或把手等凸出部件受損,「中華航空」、「香港快運航空」、「泰國國際航空」表明不會為就此承擔責任,另外有8間表示會負責,其餘的則有各自詮釋或未有提及具體做法。

若行李內的易碎和貴重物品損壞,9間航空公司表示不會承擔責任,只有「中國東方航空」和「泰國國際航空」提及會賠償。易碎物品方面,「德國漢莎航空」、「加拿大航空」、「美國聯合航空」表示或會承擔損壞的責任,但乘客或須出示相片等證明易碎物品經妥善包裝;「埃塞俄比亞航空」則指若寄艙行李箱受損,或會為易碎物品的損壞負責。至於貴重物品,大部份航空公司均沒表明會接受相關索償。◇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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