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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疫苗合約公開 疾管署:一切依法行政

疾管署16日舉行臨時記者會,由疾管署長莊人祥親自說明高端疫苗合約簽訂細節。(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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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高端COVID-19(武漢肺炎)疫苗合約16日公開,疾管署長莊人祥16日表示,在收到高端公司同意提前公開合約後,召開臨時記者會。他重申,疫苗採購與接種計畫推動均秉持專業,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考量,已充分接受檢驗,一切依法行政。

高端COVID-19(武漢肺炎)疫苗合約16日公開。圖為高端的標誌。
高端COVID-19(武漢肺炎)疫苗合約16日公開。圖為高端的標誌。(Sam Yeh / AFP)

莊人祥表示,在16日下午3時30分收到高端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提前公開合約,特別召開記者會說明。依據疾管署與高端公司所簽訂的採購契約與保密合約,雙方均必須對契約內容予以保密,比照國際商業慣例,各國政府與疫苗廠商簽訂疫苗採購契約時,均有簽訂保密條款,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莊人祥說,原約定保密期限係至合約簽署日後5年,而今為昭公信,雙方皆同意提前公開。針對各項COVID-19疫苗採購與接種計畫之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考量,一切依法行政。

莊人祥說,高端COVID-19疫苗採購案過去曾接受監察院、審計部及立法院的調查與質詢,已充分接受檢驗,並無不可告人之事;又檢方偵查相關案件共63案均以「查無不法」簽結,顯示政府並未規避監督或涉及任何不法情事。

至於為何要分次簽署採購契約及保密合約?莊人祥進一步說明,在2021年5月28簽署採購契約,內容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的財務採購契約範本,但這項範本契約保密條款不足,未納入商業保密條款,因此在議約過程中,雙方口頭約定應恪守保密義務。

他表示,2021年6月8日高端公司提出,在採購合約及履約過程中,會提供許多原物料資訊,為避免原物料價格(涉及國外供應商機密資訊)外流,並參酌國際間的新冠疫苗緊急採購狀況,各國政府與疫苗廠皆未對外揭露商業條款,希望增補保密條款。

莊人祥說,因此雙方都有保密責任,廠商方為主要資訊提供者、機關作為資訊接受方,需要承擔保密責任,雙方在2021年7月19日增補保密合約書,保密期限為「自合約簽署日起,滿5年後解除」。

莊人祥強調,合約保密只有5年,沒有封存30年的問題;而且不是針對高端和聯亞才設保密條約,其他藥廠如BNT、莫德納,也都有類似的保密條款。◇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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