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每年的10月是全國「仇恨犯罪意識月」。自從2019年成立以來,紐約市的「防止仇恨犯罪辦公室」(OPHC)誓言將「意識化為行動」,他們組織了一系列社區活動,努力在歧視與仇恨發生之前就消滅這種有害的心理。同時,此辦公室與紐約警察局(NYPD)密切合作,確保將那些危害市民和平友愛相處的犯罪分子繩之於法。
「仇恨犯罪」的定義與言論自由的區別
根據紐約警察局對「仇恨犯罪」的定義,如果一種違法行為的大部分動機是因為這個人或者這個群體的種族、膚色、宗教、民族、性別、年齡、殘疾、血統、國籍或者性取向的話,就屬於「偏見事件」,而不論這個信仰或者看法是否正確,但具體由「仇恨犯罪特別工作組」的警官來確定。
那麼「仇恨犯罪」和「言論自由」之間的界線在哪裡呢?警察局表示,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喜好、厭惡和觀點,無論這些表達對他人的冒犯程度為何。歸根結底,冒犯性或仇恨性言論仍然只是「言論」。例如,如果一個人不喜歡另外一個人,並用侮辱性的名字稱呼對方,即使該名字充滿仇恨和冒犯性,這也不是犯罪。這種辱罵通常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但是,當有人僅僅因為對方的「身分」就用仇恨性的名字辱罵他人的話,其動機就使其行為構成了「仇恨犯罪」。也就是說,仇恨犯罪是因對方受害者的「身分」所驅動的犯罪行為。仇恨犯罪的認定也適用於其他犯罪,例如在公共或私人財產上塗抹種族歧視性文字,或褻瀆與特定宗教或種族群體相關的墓地等,那麼對其「言論自由」的保護,在其仇恨言論或者文字和其他行為發生後就終止了。
仇恨犯罪的後果可能遠超過犯罪行為本身。成為犯罪的受害者本身就令人痛苦,但如果犯罪行為是因自己的身分或信念而起,那麼這種違法行為的傷害性會更大,並可能造成深遠的情感衝擊。
紐約警察局認為,所有的「仇恨犯罪」都是「嚴重事件」,該機構的「仇恨犯罪特別工作小組」會嚴厲調查仇恨引發的犯罪行為。
「防止仇恨犯罪辦公室」的行動
紐約市的「防止仇恨犯罪辦公室」(OPHC)成立於2019年,是市政府中專門與警察局合作的機構。OPHC辦公室執行主任蘭賈坦(Vijah Ramjattan)在10月9日的一次網路會議上介紹說,紐約市是全美第一個成立類似辦公室的城市。
「我們與紐約市的5個行政區的60多個多元化社區夥伴合作。」他說,「確保大多數社區都參與到我們辦公室的合作中。」



根據OPHC的信息,在紐約850萬登記人口中,人們信仰的幾個主要宗教為: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和佛教。自從這個辦公室成立之後,紐約市開始統計仇恨犯罪,他們發現從2019年開始仇恨犯罪逐年增加,每年都有幾百例仇恨犯罪,一直到2024年才下降了3%。不過亞裔社區組織「亞平會」(APEC)表示,由於亞洲人的文化特性,很多人遇到仇恨犯罪也不上報,所以紐約市實際發生的仇恨犯罪應該更多。
「2024年的53%仇恨犯罪是針對猶太人的,即『反猶太主義』,其次是反男性同性戀、反穆斯林、反黑人等案件。」蘭賈坦說,「如果你問我:仇恨犯罪這種事真的在紐約市發生了嗎?真的在美國發生了嗎?我的回答是:確實會發生,這也就是我們這個辦公室存在的原因。」
蘭賈坦為聽眾展示了一些仇恨犯罪的實例,大部分在各種宗教場所或者塑像上的塗鴉事件。
「有人想攻擊你的希望、你的精神和你的內心,他們會去你尋求平靜的地方,很多時候是禮拜堂、禱告場所或者你的社群。」蘭賈坦說,「這些都是真實發生的破壞行為,我們無法捕捉到當一個人被毆打、吐口水或者摔倒的瞬間,我們沒有這些時候的照片,但我們有這些真實事件的新聞報導。」
對法輪功的仇恨是仇恨犯罪
誠如蘭賈坦所說,這些仇恨犯罪確實在社區發生著。而在華人社區中,針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犯罪是典型的例子。
2022年2月,家住法拉盛的華裔居民鄭步秋(Buqiu Zheng,音譯)暴力襲擊位於法拉盛的法輪功真相點,被王后區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控以E級重罪,並再追加指控一項仇恨犯罪。最後鄭認錯,與法輪功和解,被輕罰到社區勞動。


2023年2月,另一個華男齊中平(Qi Zhongping,音譯)在法拉盛法輪功真相用污言穢語攻擊法輪功學員David Fang,話語骯髒下流,不堪入耳,還搶走了另一法輪功學員的手機。在Fang欲搶回手機時,被齊倒在地上,被掐至幾乎窒息,後又被齊抓衣領,撕咬,導致房流血,手背、脖子、下巴都有傷痕。
「後來這個姓齊的被指控三級攻擊罪,檢察官說警察局仇恨犯罪小組也介入了調查,後來聽說對方律師說他有精神病,最後不了了之。」David Fang日前回憶說,「按照這裡的『仇恨犯罪』定義,中共共產黨犯的是『國家仇恨犯罪』,因為它對老百姓進行仇恨宣傳,同時利用宣傳機器對正信污名化,誘導一個正常人加入仇恨的行列,讓我的同事和朋友歧視我。」
Fang表示,他萬萬沒有想到,到了美國還遇到同樣的仇恨犯罪。
「我沒想到在美國遇到同樣的事情,而且不只我一例,我看到那個人對其他很多法輪功學員都辱罵和謾罵,我當時對那個他說:『這是美國!』沒想到他竟然說:『美國又怎樣?能拿我怎麼樣?!』可見中國人被中共洗腦之深,或者說中共對美國滲透之深,他們在美國這種公然仇恨犯罪也不懼怕。這讓我很震驚,也非常憤怒。」
法輪功修煉弘法中心主任Micheal Yu表示,法輪功修煉團體是在美國合法註冊的宗教組織,針對法輪功學員身分的語言或者肢體攻擊,都構成了「仇恨犯罪」。
「法輪功學員是修煉真、善、忍的,對個人和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中國人是受了中共的謊言宣傳而被蒙蔽和誤導所致。」Yu說,這些人被洗腦的中國人如果在美國不放棄仇恨的心理,那麼將面臨很可悲的後果。
司法部嚴打欺詐入籍 仇恨犯罪移民面臨風險
「仇恨犯罪」雖然不是一個單獨的罪名,但是可以被執法機關以「加重的」犯罪動機進行刑事起訴,因為多數涉及人身暴力的仇恨犯罪在各州和聯邦層面都被視為「重罪」(Felony),刑期和處罰都會顯著加重。對不同身分的移民都會有影響。
紐約秦蘇珊律師事務所的總經理王虎對本報解釋說,「仇恨犯罪」對於無證移民或簽證逾期者,這種「重罪定罪」幾乎「必然」導致啟動驅逐程序。
「對於綠卡持有人,若被認定為『嚴重犯罪』(Aggravated Felony)的話,將不僅面臨被驅逐出境,還會永久失去入籍資格,並可能被禁止再入境的風險。」王經理說,「對於已歸化的美國公民,雖然刑事定罪不會自動取消公民身份,但仍有危險。」
司法部民事司助理部長舒梅特(Brett Shumate)今年6月11日簽署了一份備忘錄,明確指出民事司將把撤銷非法取得的國籍列為「優先執法事項」,並開展一項「非法取得公民身分調查」,特別針對入籍時有欺詐、隱瞞或在入籍後實施嚴重暴力、仇恨犯罪的個案。
一名被定罪為「充當未註冊的中共政府代理人」的紐約長樂公會前秘書長陳金平早在2004年就取得了美國公民身分,但在去年12月認罪時法官曾明確指出,「若其在入籍申請中隱匿與外國政府關係,仍構成欺詐,可能被取消公民資格並遭遣返。」
「這類案件可能會觸發『取消歸化』(Denaturalization)的民事程序,一旦成立,該移民被取消公民資格後,仍可能被驅逐出境。」王經理說,「我認為,從司法政策的趨勢來看,仇恨犯罪不僅是刑事問題,更被視為社會穩定與公共安全的重大議題。無論是否涉及移民身份,美國政府目前都在強化對此類案件的偵查與懲處力度。」
最後,他奉勸移民社區,要「了解法律邊界,避免任何可能被視為『偏見動機』的言行」,因為「這是維護自身安全與身份穩定的重要前提」。
OPHC「將意識化為行動」並鼓勵報案
紐約「防止仇恨犯罪辦公室」在10月「仇恨犯罪意識月」中,正在將「意識化為行動」。他們在5個行政區開展教育活動,提供康復服務,並與不同的社區建立聯繫,不僅組織年輕人建立夥伴關係網絡,遏止仇恨和盤堅,海設有跨信仰的仇恨犯罪委員會,與各信仰領導人合作。
10月17日,紐約市在布碌崙展望公園附近舉辦反仇恨活動。圖為展望公園。(施萍/大紀元)

「沒有人天生就有仇恨,仇恨是一種後天習得的情感。」蘭賈坦說,「所以我們必須將成年人、青少年、整個家庭納入其中,以確保我們正在盡一起努力遏止仇恨犯罪。」
在記者提到紐約法輪功學員受到的仇恨犯罪問題時,蘭賈坦表示,希望法輪功宗教團體與他們辦公室聯繫,進一步了解這個問題,並願意介紹他們的社區夥伴,「盡力幫助解決問題」。
對此,Michael Yu表示,OPHC的出發點很好。
「我覺得OPHC可以考慮結合法輪功團體被中共迫害的案例,澄清中共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和謊言污衊誹謗等不實的報導,對民眾講清真相,從而消除人們心中對法輪功的誤解和仇恨。」Yu說,「另外還可以幫助法輪功學員在紐約組織遊行等公開活動,這也是幫助民眾增加對法輪功多瞭解的有效途徑。」
此外,在10月9日的網絡會上,一位市長高級顧問亞門(Mohamed Amen)強調,受害者或者目擊者一定要「舉報」。
「仇恨犯罪是針對性的犯罪,它不是針對個人,而是針對整個社會。」他說,「人們需要舉報,這是我們能做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根據紐約警察局的建議,如果是正在發生的嚴重犯罪,可以撥打 911;如果是過去發生的犯罪,可致電當地警局。如果情況被認定為疑似偏見事件,則會通知紐約市警察局「仇恨犯罪特別工作組」進行詳盡調查;非緊急情況可致電華語機構:718-961-0888/718-358-8899。



責任編輯:鄭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