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為強化災時通訊韌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擬定《啟動行動通訊災害漫遊要點》,若因颱風、地震等天災或緊急情況,導致電信業者基地台癱瘓無法提供服務,用戶可自其他業者網路連線,繼續語音通話與行動上網,代理主委陳崇樹27日表示,相關要點已完成,即日起上路實施。
今年7月颱風丹娜絲造成嘉南地區通訊嚴重受損,且部分地區訊號難以恢復至災前水準,因此NCC協調三大電信於台南七股、嘉義布袋等地啟動災害漫遊先導機制;為因應災害防救需要,NCC近期擬定《啟動行動通訊災害漫遊要點》,明訂啟動標準、範圍與限制等。
根據NCC規劃,因災害造成行動通訊網路服務中斷,單一行政區內、任一行動通信電信事業基地台受損達10%,且數量大於5台,並於3天內無法修復達90%,或其他影響災區民眾行動通訊服務的重大情形,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指定後通知啟動災後漫遊程序。
災害漫遊期間衍生的費用,例如電信接續費,則由電信業者協調,用戶無須支付;若電信業者之間協議有困難,由NCC出面協調處理。
陳崇樹27日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詢報告,他在會前受訪說明,該要點除參考美國、日本國際做法,同時依據8、9月在台南七股、嘉義布袋以及台東海端兩個部落啟動漫遊等實務經驗,期間與電信業者多次開會,且邀集消防署、內政部、公平會等多單位討論,完成擬定《啟動行動通訊災害漫遊要點》,即日起上路實施。
陳崇樹表示,關於災害漫遊啟動時機等細節,主要是根據《災防法》以及《電信管理法》第22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也將持續滾動檢討。
媒體關注漫遊費用是否會轉嫁到災民身上,陳崇樹表示,因為民眾手機資費多為定額,只要使用量沒有超過,付的錢都一樣,對電信業者而言,相互漫遊產生的額外費用,由電信業者拆分,用戶不用額外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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