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1月06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Darlene McCormick Sanchez報導/鐘心萍編譯)德克薩斯州選民於11月4日通過了兩項關鍵的州憲法修正案,明確禁止非公民投票,並明確規定了父母的教育決策權利。
這兩項提案——第16號和第15號修憲案——是此次共17項州憲法修正案公投中的焦點。
第16號提案「明確規定選民必須是美國公民」獲得最高關注。該提案以75%的贊成票獲得壓倒性通過。
同樣,第15號提案「確認父母是其子女的主要決策者」也受到德州選民的廣泛支持,71%的選民投了贊成票。
根據現行法律,在德州僅限美國公民登記為選民,但第16號提案將進一步禁止地方政府允許外國公民參與地方選舉。這項措施與亞利桑那州、路易斯安那州和俄亥俄州等其他共和黨執政州通過的類似立法相呼應。
反對者稱第16號提案沒有必要,但支持者認為,鑑於拜登執政期間數百萬非法移民湧入美國, 有必要明確界定選舉資格。
德州州長Greg Abbott於5月在X上發文,表達了他對這項選舉誠信措施的支持。
他表示:「這項聯合決議提出了一項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如果你不是美國公民,你就無權在德州投票。」
包括支持種族平等的左翼組織Progress Texas在內的批評者稱,該提案是對德州移民政策的「煽動性回應」。該組織的選民指南指出,投票反對這項措施將保護州憲法免於被用來「傳播仇外言論和政策」。
在德州的民主黨大票倉——休斯頓,許多選民不支持這項措施。
當地選民Jay Reed表示,第16號提案沒有必要。
「沒有非法移民會來這裡投票。如果他們來了,移民執法局(ICE)早就來了。」他說。
而來自台灣、1989年移居美國的Phil Yeh則支持只允許美國公民在州選舉中投票,「這是常識。」他說,「我們納稅。」
他強調,作為一名移民,他經歷了成為美國公民的程序,因此他認為投票權是一項應該只屬於公民的特權。
這項禁止非公民投票的修憲案,是德州自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後推動「選舉誠信」的一系列措施之一。當年川普總統敗選後,指稱選舉遭「操控」。
2021年,德州通過了參議院第1號法案(SB 1),該法案規定了全州統一的投票時間,禁止駕車投票(drive-through voting),並授權監票員監督選舉過程的更多方面。該法案還禁止寄送未經申請的郵寄選票申請表。
州長Abbott於2024年宣布,自SB 1生效以來,德州已從該州選民名冊中移除超過100萬人,包括遷出州外者、已故者以及非公民。
9月,德州成為簽署選民登記資料共享諒解備忘錄的10個州之一。
其他州包括阿拉巴馬州、阿肯色州、堪薩斯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俄亥俄州、南卡羅來納州、弗吉尼亞州和西弗吉尼亞州。
德州州務卿Jane Nelson表示,該協議將加強合作州防止重複登記的力度,並防範潛在的選民詐欺。
她在聲明中表示:「這些協議是我們持續致力於維護準確的選民登記名單和保障選舉公正性的重要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