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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全面禁用廚餘養豬 給1年時間轉型飼料養豬

行政院會在4日通過「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全面禁用廚餘養豬。(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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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原彰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會在4日通過「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但給予1年轉型的最後期限,最晚在115年12月31日得全面轉型成飼料養豬,轉型期間也將全面禁止使用家戶廚餘。

全台目前僅剩421家廚餘養豬場,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說,關於廚餘養豬政策的調整,中央律定 全面禁止廚餘養豬的轉型最後期限, 最長不得超過 1年,但各縣市政府 可自行訂定及公告 提早禁止廚餘養豬。

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宋碧龍/大紀元)

李宜謙說,轉型最後期限前,有條件使用廚餘養豬,但得在明年1月1日起,開始使用蒸煮廚餘養豬,並得經地方政府同意,符合「加強監控、落實稽查、法令完備」三要件。

包括:得設置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使用裝設GPS車輛載運廚餘,並在12月31日前通過聯合檢查,全國統一自115年1月1日起可使用。

他說,在廚餘養豬場轉型過程,提供飼料補助, 且為鼓勵廚餘養豬場儘速轉型,提供「立即轉型使用飼料者」較高補助轉型金額,立即轉型使用飼料者每頭補助3,600元,也給予餵飼的設備補助,則是依飼養規模每場補助30~300萬元。

李宜謙說,對於已裝設溫度、影像監控設備,持續依規定蒸煮使用廚餘者,給予的飼料補助減半,每頭補助1800元。

他說,轉型期間禁止使用家戶廚餘,僅允許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屠宰下腳料。

李宜謙說,為降低廚餘料源混雜的風險,將要求廚餘養豬戶提出收取廚餘之料源 場所清單,由地方政府審視及同意場所清單。

另外,對以廚餘餵飼的黑豬產業,則是提供專案輔導措施,目前畜產試驗所已研發黑豬飼料,可做為廚餘替代使用。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林左祥說,目前廚餘產生量為每日2,115噸,扣掉現有每日731噸的養豬用廚餘,每日有1,384噸的廚餘待處理,現況全國廚餘處理設施每日僅能處理1,100噸 的廚餘,剩下284 噸得被焚化或掩埋,未來將持續提高量能,預計在116年底,把總設施量能提高到每日2,119噸 ,屆時儘管全面禁用廚餘養隻,設施量能也足以支應,不需要再焚化或掩埋。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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