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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逃兵案 內政部:掌握120人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長林振祿(中)。(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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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針對藝人逃兵案,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14日表示,這次掌握到以不法手段逃避兵役者有120人,也請國防部軍役局對體位區分標準做全面修正;針對中華鯤鵬會,合作及人民團體司長林振祿表示,該會會務運作不符規定,已給予警告處分並限期下月6日改善,如不改善續將予以解散處分。

沈哲芳表示,這次掌握到以不法手段逃避兵役的有120人,剛才談到的有一些所謂的藝人、名人,目前已經在偵查之中,因為偵查不公開,他不方便做個案回覆,但是呼籲國人,如果是逃避兵役一定會辦理徵兵處理,國人不要有僥倖心理,一定會依法究辦。

沈哲芳指出,涉及案子的人員如果超過三十六歲,按照兵役法規定,服役人員是19歲到36歲,超過36歲者屬於除役,如果發現役男涉及兵役時,年齡已經超過36歲者就沒讓對方回覆兵役,同時兵役召集、相關動員也不會請他們回來。

不過,沈哲芳強調,若涉及相關違法事件,法院還是會判刑,妨礙兵役治罪條例的追訴時效是20年。

沈哲芳指出,已經請國防部軍役局對體位區分標準做全面修正,一共有193項,這是由國防部軍役局主管,會逐項討論哪些必須要更嚴謹的規範,讓役男難以用不法手段逃避兵役,會持續跟國防部等單位討論,讓複檢程序,除了役男身份認定的驗證部分加強外,也會跟國防部軍役局等單位制定更完整的SOP,讓兵役體檢、複檢更為嚴謹,讓兵役更公平。

林振祿表示,查中華鯤鵬會未依法令及章程規定,定期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目前會務運作不符人民團體法規定,已於本月13日依據同法第58條規定,核予警告處分並限期該會於下個月6日前改善,如不改善續將予以解散處分。◇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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