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8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台金管會委託保發中心研議「一年期以下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商品訂價合理性作業指引」,針對保證續保個人健康險調整保費機制引發外界熱議。壽險公會近日提出五大聲明支持新制,強調因應醫療費用與損失率增加,調整保費應屬合理。
壽險公會表示,首先,保證續保健康險旨在保障保戶年齡增長或健康惡化時仍可續保。依示範條款,保險公司不得拒絕續保,但可依續保時費率及保戶年齡調整保費。若商品損失率惡化,調高續保費率符合契約規定。保戶若認為銷售時被誤導,應舉證向保險公司申訴,屬個案問題,與整體調費依據無關。
第二,保險公司調整費率須經金管會核准,並履行通知義務。調費門檻為:商品銷售後平均實際損失率高於預期損失率,且最近三年平均實際損失率超預期30%以上。調費幅度首年不得超過30%,後續每年不超過10%,保障保戶權益。
第三,商業保險定價雖參考近期統計數據,但難以預測通貨膨脹、醫療技術進步等對損失率的影響。現行保證續保健康險多數定價已久,醫療費用與損失率上升,調整費率合理。第四,針對不肖醫生誘導不必要醫療行為,公會認為屬醫療制度問題,非保險業可控。
第五,壽險公會強調,商業保險與以國家財政支持的社會保險不同。若無法依損失趨勢調整費率,將影響保險公司清償能力,損及全體保戶權益。為確保商業保險的永續發展,壽險公會支持對損失率過高的保證續保健康險調整費率,盼社會理解。
責任編輯: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