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8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中報導)犯下2024年5月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的高雄護專生洪男,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3罪將他合併判刑10年;二審時台中高分院考量他已與「長髮哥」等2名傷者達成和解,將砍殺呂姓少年未遂部分減刑4個月,合併應執行9年9個月。上訴後,經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全案源於,就讀護專的20歲洪男,自稱對家庭不滿,在學校也遭受霸凌,企圖以殺人方式引起關注,揚言「讓全台民眾看到自己」,因此刻意模仿2014年鄭捷殺人案,於該案10週年當天選在台中捷運車廂內隨機持刀砍人,一刀劈向乘客「長髮哥」許男臉部,另造成一名17歲呂姓少年受傷,遭檢方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
一審台中地院認為,洪男行凶具有計劃性,包含事前買好凶刀、戴手套,又刻意從車廂末節進入避免遭後方攻擊,且他專門攻擊被害人胸腔、頭面部等致命部位,有殺人的直接故意。雖然他有精神疾患,但鑑定結果顯示他行為時並沒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無法辨識違法的情形。
中院考量,洪男已與許男成立調解,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8月;砍殺呂姓少年部分判處7年10月,另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判刑1年6月,3罪合併應執行10年。
上訴二審期間,洪男當庭向呂姓少年下跪道歉,並以一定金額達成和解,二審法官就此部分改判7年6月,合併應執行刑改為9年9月。案經洪男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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