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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事法被害人面臨四大困境 時力籲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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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新北割頸案被害人家屬楊爸爸及委任律師李惠暄12日舉行記者會,針對目前重大少年刑事案件,揭露被害人正面臨陳述流於形式、資訊單向封閉、隱私缺乏保障、假釋程序缺席等四大困境,王婉諭強調,少年保護與被害人權益保障從來都不該是對立的,期盼立法院與司法院正視被害人家屬的痛楚,儘速落實制度改革。

楊爸爸表示,現行法律制度與司法程序,對於重大少年刑事案件的被害家屬極度不公,法庭彷彿只看見加害人,判決書中為加害人找了許多受刺激、家庭背景等理由,卻對家屬提出的心理創傷證明及法庭陳述隻字未提,好像他們的傷痛根本不重要。

楊爸爸坦言,在訴訟過程中,法院竟未隱匿個資,將他們完整的住家地址,甚至承勳姐姐就讀的學校與親戚姓名,清清楚楚地印在文件上,讓加害人看到。即使律師緊急抗議修正,但傷害已經造成,讓被害人家屬如今每天活在擔憂遭報復的恐懼中。

楊爸爸提到,由於加害人未成年,現行法律將家屬完全被排除在假釋程序之外,無從得知對方何時出獄、是否已改過,連提早防備、安心生活的權利都被剝奪。他不希望承勳的名字被忘記,站出來是期盼用這場悲劇警惕社會,讓被害人的聲音與安全真正被重視。

李惠暄分析,被害人在少年刑事程序中,處於極度弱勢的資訊不對等狀態,律師完全無法閱覽加害少年的心理鑑定與過往素行紀錄;此外,被害人的意見表達往往流於形式,法庭上的血淚陳述在判決書中得不到任何回應。

李惠暄指出,更嚴重的是假釋程序的缺席,加害人未來若重返社會,被害人家屬竟也無從得知,肯定少年保護制度的價值,但不代表被害人的聲音就必須被排除,程序正義不應只存在於一方,呼籲透過政治與公共政策補足制度缺口。

王婉諭提出四點改革訴求,一、落實深度參與,被害人的陳述必須在判決書中被認真回應與說明;二、打破資訊不對等,應允許被害人律師閱覽加害少年的心理鑑定與行為紀錄,讓被害人掌握對等資訊。

王婉諭指出,三、強化隱私保護,無論是少年保護事件、刑事案件或相關民事訴訟,都必須明確規範保護被害人隱私;四、建立假釋知情與意見陳述機制,針對重大少年刑事案件,應建立假釋程序中的被害人機制,賦予家屬知情權與表達意見的機會。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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