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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企業警告:新擬居家辦公法讓企業難上加難

維州州長宣布政府將推動修改《州平等機會法》,立法保障:職能允許者,每週至少可居家辦公兩天。並於今年9月起實施。圖為示意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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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帆澳洲悉尼編譯報導)維州企業批評州長傑辛塔·艾倫(Jacinta Allan)的居家辦公計劃,其中一位企業主警告稱,這項具爭議性的政策是政府施加的又一項負擔,會讓所有人難上加難。

據《澳洲人報》網站報導,本週,維州州長宣布政府將推動修改《州平等機會法》,立法保障:職能允許者,每週至少可居家辦公兩天。並於今年9月起實施。

位於莫寧頓半島的建築公司 Maw Civil 的總經理艾米莉·萊拉克(Emily Lylak)表示,這項規定給企業帶來又一沉重負擔,而企業已經因繁瑣的法規受到嚴重衝擊。

「他們就是一層又一層地加負擔。」萊拉克表示,並舉例說,其公司使用的七處物業上的土地稅帳單在四年內上漲了187%,從2023年的66,682澳元飆升至2026年2月的191,516澳元。

萊拉克表示,每當政府施加新規定,都會讓維州企業的經營變得更加困難,並促使企業和員工考慮遷往他方。

「如果企業賺不到錢,員工的薪酬也無法提高……目前生活成本又這麼高,所以我認為這讓所有人都更難。」她說。

萊拉克表示,Maw Civil(雇有40名員工)允許辦公室員工在符合企業與員工需求的情況下靈活辦公,並認可其中的好處。

但她認為,這類安排應由員工與雇主自行決定,以確保適用性,而不是由政府強制規定。

「我是個媽媽,我每週在家工作一天。如果孩子生病,我可能整周都在家工作。」萊拉克說。

「但在辦公室也有好處,因為你能聽到辦公室裡的各種交流,了解企業發生的事情。」

「在家裡你接觸不到這些,你無法在同樣程度上成為團隊的一部分。你了解不到發生的事情,只是被困在自己的小圈子裡。」

政府擬議的法律適用於所有能夠居家辦公的員工,不論企業規模大小,不過員工少於15人的工作場所可推遲至2027年7月再執行。

鮑勃·尼克森(Bob Nixon)經營著 Nixon Financial Services這家公司,該公司有八名澳洲員工,為退休人士提供財務建議與支持。

他警告稱,他警告:居家辦公令將瓦解企業文化,尤其是像他這種提倡客戶親訪、面對面諮詢的機構。

「我們的業務是照顧人,而你在與人面對面時才能做到最好。」尼克森說。

儘管澳洲工商委員會(Business Council of Australia)和維州商會(Victorian Chamber of Commerce)等商業團體強烈反對這項法律,警告它可能把企業趕出維州,但政府表示,居家辦公對經濟和家庭都有益處。

「它提高勞動力參與率,提升生產力,讓更多資金回到家庭預算中,從而對整體經濟產生連鎖效益。」艾倫表示。

責任編輯: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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