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4月03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Jill McLaughlin報導/鐘心萍編譯)3月31日,一位聯邦法官拒絕審理一項旨在允許教會在不失去免稅資格的情況下支持政治候選人的和解協議。
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John Campbell Barker裁定,他無權批准由美國國稅局和原告提出的和解協議。該協議要求法院裁定已有70年歷史的聯邦法律《約翰遜修正案》(Johnson Amendment)違憲。
Barker表示,他無權批准這項擬議的判決。
法官在裁決書中寫道:「國會『才是權衡相關政策因素的適當機構,例如現行法律的嚴苛程度、無正當理由撤銷免稅資格的後果,以及每年面臨撤銷資格風險的組織數量。』」
美國政教分離聯合會(Americans United for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對法院的裁決表示讚賞,稱其為「政教分離以及慈善組織和選舉公正性的勝利」。
「我們很高興《約翰遜修正案》將繼續成為阻止宗教極端分子利用宗教場所的堅固屏障,」美國政教分離聯合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Rachel Laser表示,「免稅捐款應該用於慈善事業,而不是黨派政治。」
法官以「不損害再訴權」(without prejudice)駁回此案,意味著原告仍可重新提起訴訟。
2024年,幾家德州的教會和全國宗教廣播協會(NRB)對美國國稅局(IRS)提起訴訟,試圖推翻1954年的通過的《約翰遜修正案》。該修正案限制宗教團體等免稅實體支持候選人或政治競選活動。
根據法律,美國國會賦予宗教、教育和公共利益組織免稅地位,並允許向這些組織捐贈的私人款項享有稅收減免。該組織必須具有明確的宗旨和非營利組織地位,但不得從事宣傳活動、影響立法、參與任何政治競選或支持任何公職候選人。
如果此類組織從事政治活動,則可能失去免稅資格。
2025年7月,全國宗教改革委員會(NRB)和國稅局局長William Long提交了一份擬議的同意判決書。Long於2025年6月至8月擔任國稅局局長,據稱他曾與財政部長Scott Bessent發生衝突。
該判決書要求法官裁定,《約翰遜修正案》侵犯了教會團體和宗教活動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包括宗教自由、正當法律程序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
如果獲得法官批准,該協議將要求財政部長同意不對公開談論道德或政治問題的宗教場所採取行動,並禁止聯邦政府執行《約翰遜修正案》。
NRB總法律顧問Michael Farris表示,該組織將對法官駁回此案的裁決提起上訴。
Farris說,NRB和參與訴訟的德州各教會認為,「包括最高法院判決在內的既定先例要求不同的結果,我們將很快向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總統在2017年的全國祈禱早餐會上表示,他將採取行動廢除《約翰遜修正案》。
「任何美國人都不應該被迫在聯邦政府的指示和他們的信仰信條之間做出選擇,」川普說。「根據這項規定,如果牧師、神父或伊瑪目談論具有公共或政治意義的問題,他們就可能面臨失去免稅資格的威脅——這是一種嚴重的財務懲罰。非常非常不公平。」
2017年5月4日,川普簽署了一項名為「促進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的行政令,放寬了對《約翰遜修正案》的執行,但該命令隨後也面臨多項法律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