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名單惹議 3屋主告紐約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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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陶若水紐約報導)紐約市3名屋主8月7日向州法院提告市府,挑戰市府執行新「非主要住宅附加稅」(俗稱豪宅稅)的方式,指市府要求部分屋主主動提交資料、證明房產屬於主要住所的做法違法。原告並未要求法院推翻這項稅制本身。

原告屋主卡邁恩‧莫拉諾(Carmine Morano)長年住在史坦頓島自己的房子裡,西蒙‧赫德利(Simon Hedley)也一直把曼哈頓住所作為主要住宅。如今,兩人的房產卻因紐約市新推出的稅制被列入相關名冊或收到通知,要向市府證明:這確實是自己平日居住的家。上週五,兩人與雷切爾‧奧布萊恩(Rachel O’Brien)在紐約州高等法院史坦頓島分院提告紐約市府、市長馬姆達尼、財政局及財政局長,挑戰市府執行這項新稅的方式。

這項附加稅針對高價值的非主要住宅。2027及2028財年,一至三家庭住宅的市府估值須達500萬美元以上,共管公寓及合作公寓則須達100萬美元以上;如果房屋是業主、租客或符合規定的家庭成員等人的主要住所,則可獲豁免。

爭議出在市府如何找出需要繳稅的房產。財政局7月24日公布「補充市場價值名冊」,涵蓋逾90萬筆房產,並向約1.7萬名可能需要繳納附加稅的屋主寄出通知。市財政局也表示,名冊上的絕大多數房產不會被徵收這項稅。

原告認為,市府手中已有報稅、房產等資料,本應先判定哪些房屋屬於非主要住所,而不是先把大量房產列入名冊、寄出通知,再要求屋主提交報稅表、駕照等資料,證明自己不該被課稅。

其中,莫拉諾與奧布萊恩均稱史坦頓島涉案房屋是自己的主要住所;住在曼哈頓的赫德利則收到通知,稱其住所「可能」需要繳納豪宅稅,須提出豁免申請。

3名屋主要求法院裁定市府目前的執行方式違法,撤下網上的相關房產名冊,並阻止市府依據已寄出的約1.7萬份通知繼續採取行動,免除相關屋主回覆或申請豁免的義務。

財政局目前已將豁免申請期限延長至9月18日。市長辦公室表示,法律局將在法院為市府抗辯。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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