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陶若水纽约报导)纽约市3名屋主8月7日向州法院提告市府,挑战市府执行新“非主要住宅附加税”(俗称豪宅税)的方式,指市府要求部分屋主主动提交资料、证明房产属于主要住所的做法违法。原告并未要求法院推翻这项税制本身。
原告屋主卡迈恩‧莫拉诺(Carmine Morano)长年住在史坦顿岛自己的房子里,西蒙‧赫德利(Simon Hedley)也一直把曼哈顿住所作为主要住宅。如今,两人的房产却因纽约市新推出的税制被列入相关名册或收到通知,要向市府证明:这确实是自己平日居住的家。上周五,两人与雷切尔‧奥布莱恩(Rachel O’Brien)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史坦顿岛分院提告纽约市府、市长马姆达尼、财政局及财政局长,挑战市府执行这项新税的方式。
这项附加税针对高价值的非主要住宅。2027及2028财年,一至三家庭住宅的市府估值须达500万美元以上,共管公寓及合作公寓则须达100万美元以上;如果房屋是业主、租客或符合规定的家庭成员等人的主要住所,则可获豁免。
争议出在市府如何找出需要缴税的房产。财政局7月24日公布“补充市场价值名册”,涵盖逾90万笔房产,并向约1.7万名可能需要缴纳附加税的屋主寄出通知。市财政局也表示,名册上的绝大多数房产不会被征收这项税。
原告认为,市府手中已有报税、房产等资料,本应先判定哪些房屋属于非主要住所,而不是先把大量房产列入名册、寄出通知,再要求屋主提交报税表、驾照等资料,证明自己不该被课税。
其中,莫拉诺与奥布莱恩均称史坦顿岛涉案房屋是自己的主要住所;住在曼哈顿的赫德利则收到通知,称其住所“可能”需要缴纳豪宅税,须提出豁免申请。
3名屋主要求法院裁定市府目前的执行方式违法,撤下网上的相关房产名册,并阻止市府依据已寄出的约1.7万份通知继续采取行动,免除相关屋主回复或申请豁免的义务。
财政局目前已将豁免申请期限延长至9月18日。市长办公室表示,法律局将在法院为市府抗辩。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