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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劍潭中心 僑委會卯足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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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平宇、劉力仁╱台北報導〕針對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產權問題,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昨日強調,自她上任以來,已將救國團承租費用從原本每年二百三十多萬,逐年提高到以一千萬為下限,足見僑委會維護國家財產的決心,僑委會處理此事「絕不手軟」。

 她指出,雖然該中心土地、產權牽涉單位複雜,但僑委會已忍痛同意,先將持分超過六成的主建築「經國大樓」產權繳回國有財產局,以利國產局統籌各單位資源運用,追回國產。

 張富美表示,僑委會在七十四年興建經國大樓時,出資逾二億元,持份達千分之六百四十七,救國團相對出資一億,持份千分之三百五十三。

 但根據土地法規定,持份須達三分之二以上才可逕行處分產權,僑委會距門檻還差一點。

 不過,根據僑委會逐年清查立院預算紀錄,結果發現當年救國團出資部分,其實是接受教育部補助,因此教育部理應登記為共同持份人,如果兩部會持份相加,即可逕行處分,只是有關教育部與救國團的產權釐清,僑委會無權力置喙。

 張富美表示,經國大樓產權雖然暫時無法釐清,但僑委會已經逐年提高租金,甚至親自派員進駐劍潭中心,調查營收狀況,就是希望終結過去救國團不合理承租國產的現象。

 此外,僑委會也不再指定由救國團單獨承攬海外華裔青年返國研習的各項活動,改為公開招標。

 張富美強調,僑委會同意將持份繳回國有產產局,也是考量統籌政府單位持份,則租金可提高到三千八百三十八萬,比現行更加有利,因此忍痛割愛。但僑委會不會輕易放棄經國大樓產權,將等到國產局與救國團就租金以及產權移撥達成協議後,才會正位理撤銷撥用。

 教育部長黃榮村昨天則針對此事表示,由於年代久遠,承辦官員早已更迭多次,許多細節還待釐清,但教育部的原則是「依法辦理」,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教育部昨天晚間也緊急發文給救國團,表示當年教育部出資興建「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工程」曾要求按照出資比例持份登記建物產權,要求救國團儘速辦理見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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