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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剑潭中心 侨委会铆足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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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平宇、刘力仁╱台北报导〕针对剑潭青年活动中心产权问题,侨委会委员长张富美昨日强调,自她上任以来,已将救国团承租费用从原本每年二百三十多万,逐年提高到以一千万为下限,足见侨委会维护国家财产的决心,侨委会处理此事“绝不手软”。

 她指出,虽然该中心土地、产权牵涉单位复杂,但侨委会已忍痛同意,先将持分超过六成的主建筑“经国大楼”产权缴回国有财产局,以利国产局统筹各单位资源运用,追回国产。

 张富美表示,侨委会在七十四年兴建经国大楼时,出资逾二亿元,持份达千分之六百四十七,救国团相对出资一亿,持份千分之三百五十三。

 但根据土地法规定,持份须达三分之二以上才可径行处分产权,侨委会距门槛还差一点。

 不过,根据侨委会逐年清查立院预算纪录,结果发现当年救国团出资部分,其实是接受教育部补助,因此教育部理应登记为共同持份人,如果两部会持份相加,即可径行处分,只是有关教育部与救国团的产权厘清,侨委会无权力置喙。

 张富美表示,经国大楼产权虽然暂时无法厘清,但侨委会已经逐年提高租金,甚至亲自派员进驻剑潭中心,调查营收状况,就是希望终结过去救国团不合理承租国产的现象。

 此外,侨委会也不再指定由救国团单独承揽海外华裔青年返国研习的各项活动,改为公开招标。

 张富美强调,侨委会同意将持份缴回国有产产局,也是考量统筹政府单位持份,则租金可提高到三千八百三十八万,比现行更加有利,因此忍痛割爱。但侨委会不会轻易放弃经国大楼产权,将等到国产局与救国团就租金以及产权移拨达成协议后,才会正位理撤销拨用。

 教育部长黄荣村昨天则针对此事表示,由于年代久远,承办官员早已更迭多次,许多细节还待厘清,但教育部的原则是“依法办理”,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教育部昨天晚间也紧急发文给救国团,表示当年教育部出资兴建“剑潭海外青年活动中心工程”曾要求按照出资比例持份登记建物产权,要求救国团尽速办理见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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