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以前,中國一直採用陰曆(亦稱夏曆、農曆、舊曆)。民國以來雖然採用了陽曆(亦稱公曆),但按千百年傳統下來的風俗,人們仍然習慣按陰曆過時令節年,隨著時代變遷,有些節年風俗淡化了,消失了,有的則相傳至今。這些節年主要有:新年、上元、填倉、龍抬頭、清明、端午、六月六、七夕、中元節、中秋節、重陽節、寒衣節、曆書、冬至。
歷書
舊時,十月初一日欽天監頒歷。《燕京歲時記》載:「十月頒歷以後,大小書肆出售憲書,衢巷之間也有負箱唱賣者。」
皇歷即「憲書」,亦稱「通書」。清末明初,市面上販賣所謂”大本新皇歷」,上面印著《大清光緒全序通書》、《中華民國全序通書》。
通書日曆以外的部份謂之「序」,有的序多於正文。
甚至將《三字經》、《百家姓》、《千子文》、《朱子治家格言》統統附上。民國以後,有當代偉人像,文明結婚儀式圖等。
日曆部份的表頭上有火車表(僅站名順序)和諸神、佛聖誕日期表。日曆以陰曆為單位。
人們買來這本通書後,首先用硃筆在封面上寫上:「燈下無忌,夜觀大吉」。
這種「通書」一直發行到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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