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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立法院十五天內不議決覆議自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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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萬淑彰台北八日電)行政院今天開會決定提出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覆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立即表達全力支持,強調將盡一切努力讓覆議案過關。對在野黨稱將退回覆議案,行政院強調,依照憲法規定,立法院若不在覆議提出的十五天內議決,覆議自然生效。

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下午召集專案會議,就是否提出公投覆議案進行討論,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民進黨副秘書長李應元、政策會執行長林濁水以及黨團三長等人皆與會。

會中討論公投法違憲、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等「五大問題」,最後決定由行政院提出立法院公投發動權及設置公投審議委員會等兩大議題,十二項相關條文覆議,最遲在十二日送出。

與會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強調,國親主導通過的公投法,悖離憲政原理與民意,黨團全力支持行政院提出覆議,也會盡一切努力讓覆議案過關,「黨團有信心完成這項高度挑戰」。未來覆議案的表決與當初公投法的表決情況將大不相同,未來戰略「天機不可洩漏」。

對在野黨指將退回覆議案,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指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也因此覆議無所謂退回或不退回的問題,只要十五天期限一到,覆議自然生效。

他強調,覆議案若未獲得立法院通過,依憲法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但不涉及責任問題,而是由政治家所做的政治判斷決定。

林佳龍同時強調,根據過去八次的覆議經驗,無論是全案覆議或是部分條文覆議都有慣例,這點行政院絕對站得住腳。(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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