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0日訊】作為保護家庭和兒童安全一系列努力的一部份,州長McGreevey 簽署了州參議院S-1868號法案,允許對被抓住的酒後駕駛人實施拘留。現在酒後駕駛人被警察抓住拘留直到不再被認為是其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威脅。
這種不經審訊的拘留可長達8個小時的法律,是根據2001制定的John 法律來的,此項法律允許警察扣押被指控酒後駕駛人的車輛。這項法案的起草是在22歲的海軍少尉John Elliot 在2000年7月22日在40號公路上被一酒後駕駛人Michael Pangle撞死,而該酒後駕駛人曾被抓住而後在當夜又被釋放開他原來的同一輛車才造成了悲劇。州長說,今天關閉法律上的漏洞,使酒後駕駛人不得以回家, John的案子是難以置信的,但是它發生了, 他傷害了無辜的生命。今天我們必須終止它。
2001年John 法律立法特別授權警察可以扣押酒後駕駛人的車輛達12個小時。法律還要求向帶走酒後或服用毒品後駕車的嫌疑犯的人分發書面警告,如果他們幫助酒後的駕駛人返回去駕駛的話,他負有公民責任及潛在的犯罪。
州長自上任以來始終把道路安全放在最優先的地位,上個月州長還簽署了Maggie 法,該法增加了監禁的時間和罰款最高可達15萬美元,計對駕車時睡覺引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駕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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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令允許警察扣押酒後駕駛人及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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