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泥:發財與盜版

蔣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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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近來中國大陸賣得最火的幾本社科書,是友人吳思、余杰、章詒和等所寫的《潛規則》、《血酬定律》、《鐵磨鐵》、《往事並不如煙》、《中國農民調查》等。幾乎所有書店、書攤都在賣,有錢的讀者買正版,沒什麽錢的也可以買盜版。

《潛規則》一書聯繫現實,主要談中國官場歷來的“黑道”規則,如何送禮,如何跑官,如何保位,如何整人方見得水平高;而今那些官場上人,不懂得這些歷史、傳統,不但無師自通,而且更明目張膽了,比起他們的先祖先宗來,就不怎麽含蓄、藝術,有些方面就太顯小兒科了。讓人一逮正著。而只要專制、獨裁的制度不廢,貪污腐敗就要大形其是,以形形色色的花樣出來。《鐵磨鐵》、《中國農民調查》則集中臧否熱點的社會事件與現象。

大概這都屬於只許做得,不許說出的“潛規則”,它們犯了忌,二書先後遭禁。不得不聽由盜版書賣得火暴,幾位作者都不可能提什麽意見了。

吳思那本書是書商一次性買斷的,所以,賣得再多,作者無利。現在由公開出版物隱形於地下,對作者來說損失就不大。書商則可以自己盜自己,大體來說也不會受多大損失,只不過名不正言不順罷了。

余杰的書走的是版稅,直接對出版社簽合同,每一次印數都打在上面,短短兩個月就第四次印刷,賣出去好幾萬。可惜好景不長,此後出版社得到通知,不許再印再賣。這情形下被人盜版,出版社是損失,作者本人也是個損失。

出版社的損失無所謂,反正能“公對公”,賺了錢不會進哪個人腰包,相反,被查禁後老闆倒可能要擔政治風險,甚至“丟官”的。或者全出版社停業整頓。然而各人的薪水自不會無緣無故取締。這是“社會主義”社會才有的“優越”性。

余杰的損失就不單是錢了。

記得2000年的時候,《審視中學語文教育》等一批書由汕頭大學出版社出版後,反響極大,《文藝報》、《中國教育報》等報刊整版整版地登載大批判文章,完全沿襲“文革”那一套,斷章取義,無節制地上綱上線。作爲《審視》一書的“主打”,當時我還是學生,就被原《文藝報》主編嚴昭柱,在一次高級會議上扣上了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等等的大帽子。反饋到學校後,我差點被開除。

死罪饒過,活罪難逃,我還是在全系作了“深刻”檢討才作罷,兩三年沒敢出一本書。出版社也被整了又整,停業整頓一兩年,最後送了禮擺平,受到的處分是壓減書號,一年只許出五十本書,並規定只許做教材,“吃不飽”了。

余杰是個自由職業者,沒有“公職”,不會被開除,這方面受限制不大,只不過有了一個個榜樣在先,今後再要在中國大陸發表文章,他就更加困難,需要費心勞神地“委婉”、“含而不露”了。

書商把我們——作者和出版社——算是“坑”苦了。

惟一的欣慰是,思想在“地下”延續,書還不斷在賣。

2004年初,我剛剛問世不久的幾本書《灰色地帶——中國人性裏的生存遊戲探密》、《不死的光芒》、《在喊叫中融化》,也都有了盜版。

說實在話,我是大大地麻木了,對盜版舉起了雙手——不是向它投降,而是舉雙手贊成,很有點沾沾自喜的味道。

因爲這些書我也是一次性賣斷的,它們通過什麽渠道流傳出去,與我的關係已不大。出現盜版正說明市場前景看好,東西受人歡迎,起碼不賴,對得起觀衆。

其實從一開始,我對它們就很有信心,畢竟幾本書都出得太難,走過十多家出版社,有的退回來時,還被改得一塌糊塗。

要是個四平八穩的東西,何至要這樣?

現在能出來已屬萬幸。

這也是爲什麽我不走版稅,不討價還價,而要一次性賣的主要原因——有可能被禁只是一個很次要的因素。

圈子裏的人都知道,在中國大陸寫一本書往往不太難,難的是只要稍微講一點真話了,送到出版社,責任編輯和那些二審、三審,就提心吊膽,不敢放它順利出世,總要弄得它換形整容了,面目全非了,合於他們心目中的尺寸了,才作罷。你不和他們關係很鐵,誰肯爲你這麽著折騰自己啊?

而作爲作者,我們不可能認識那麽多出版社的編輯,去一家家試,一家家公關。

中國大陸的圖書市場,又是像其他行業一樣的,至今都是個“三不象”的畸形的怪胎,半條腿在“市場”裏,半條腿在“計劃”裏,算來有二十多年了。

2004年的新精神是,各地的人民出版社由納稅人包養,也就是由“國家”、“政府”、“黨”來“養”著,規定這些出版社壟斷本地學生教材的發行權——單這一項,就夠他們吃飽了。

其他“後娘”養的,統統踢給市場,按企業模式獨立運營,自負盈虧。

照理說,自負盈虧就得把一切權力下轉給老闆們,但是沒有。跟後就有了行令,說近期哪些類型的書不許出,例如“文革”題材、“黃色”小說等。

即就是,什麽選題能做,什麽選題做不得,上頭會卡著你,給你把關,要求你“健康”“向上”,“代表”某某方向,“堅持”某某專政,否則就不讓出,出來了也要撲殺。

而“健康”和“方向”,都是些很模糊的大概念,說你是你就是,說不是就不是,中間就有了迴旋與漏子,就看出版社或書商的能耐大小,事後怎麽去彌補了。

寬泛地說,這大概也屬“潛規則”之一。除非是明令禁止的。

因此,並不是有市場的書都能出,各家各類媒體都要聽從“黨”的口令操刀,有敢枉自做主或把關不嚴的,它的口令會即刻自己變刀,“大刀向鬼子們頭上砍來”——它把公民的知情權和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權,當著“鬼子”,日日夜夜嚴密、苛刻、無所不在地監視著。作者的苦遠不止這些。

我一位朋友在莫斯科訪問時,人家告訴他,那邊的作者出一本書稿費多得可以買一幢別墅。而且還都是普通的、不暢銷的圖書。朋友不懂出版,問我爲什麽。

我很驚訝,當時就說不可能。給他算了一筆賬:買一幢別墅在北京一般要兩百多萬元,打個對折,按一百萬算,大陸的出版社一本書賣到一萬冊就不錯了,版稅也就8%-10%,書的定價目前平均在20元左右,一本書賣兩萬元算不低的,連出50本書也不夠買別墅。人一輩子能寫50本書嗎?懸殊太大了。即使出版社一分不賺,都算作者稿費,一本書也才六七、七八萬的利潤。回頭想想,惟一說得通的理由是,印數太少。

我們的各個出版社受體制制約,現在都是自己搞發行,小打小鬧,鋪不開去。人家卻有統一的大發行公司,像覆蓋全球的德國貝塔斯曼,單單固定的讀書會會員就有好幾百萬。書的最低開印數能有十幾、幾十萬,每個書店、書攤都能鋪到。版稅也很高,到25%,作者的利潤和出版社一般多。

我相信人家能做到這些,因爲朋友不會說謊。中國大陸的圖書市場潛在的容量不謂不大,然而各自壟斷,各地壟斷,連發行都分了“主渠道”、“二渠道”。

“二渠道”的個體、集體小店,受著新華書店等“主渠道”“國營”“巨無霸”的控制、排擠;反過來,個體、集體書店以優惠的條件、靈活的經營方式,搶佔著“巨無霸”的市場份額。書店之間就有了傾軋、內耗,一本書能鋪到的地方也就少了。

但即使照現有市場能力來說,都要能鋪得上的話,一本書沒有十幾萬的印數還辦不到。而一印十幾萬,一般出版社沒有這個判斷、操作、宣傳、發行的能力。等他們反應過來時,盜版已是鋪天蓋地,搶先一步了。

如此,誰是最大的受害者呢?

自然是作者。他們付出了血汗,卻得不到回報,正當的利益被那些專事盜版、包賺不賠的人竊取。

或者說,由於沒有一個好的體制,處處被權力的大手卡著、拿著、要挾著、作弄著,作者的好東西卻賣砸了,賣不出去了。

另一方面,“黨”不再“養”出版社,要它們獨立去承當市場的風險。全國五百多家出版社的實力究竟如何呢?

一多半都在靠著向書商賣書號維持。

長期的“大鍋飯”使編輯們的市場策劃能力低弱,施展空間有限,出版社閒人太多,大老闆、二老闆都是上頭任命,習染了一身官氣,一下子把他們甩給市場,結果大體與“國有”企業的“改革”那樣,好不容易攢下的一點家私,在改制過程中,多數是要流向權貴者腰包去的,直至掏空、垮掉。

可是爲出版社老闆們想想,他們也不容易。既要適當地承擔一些政治風險,又要承擔完全的經濟風險,還要幹出點成績來,對上對下有所交代,眼光卻不那麽准,出版社能夠“獨立”投資的專案就很少了,更不要說賠錢去傳承什麽文化,接續什麽薪火!那是將來的事。爲官一任,自己撈足了再說——“死”了以後,管它天崩地裂!

在目前的情勢下,能爲這些老闆分擔經濟風險,並給他們許多實惠、好處的,只可能是書商。

作者們一個個都窮餿餿的,他們的書再有市場,也不得不委屈委屈,賣給書商,聽憑他們在稿費上猛宰、狠扣,甚至是盜版了。

至於書商,他們也不簡單。隨時要盯市場,搶稿件,賺了全是自己的,虧了也無人爲你負責,自己卻沒有決定能否出版的權力。辛辛苦苦自己組來的書稿,卻要去求爺爺告奶奶,朝坐在溫暖的辦公室,等你自動上門來進貢的那些出版社的大爺們磕頭、談判、行賄,經受千難萬難的刁難,兩萬塊買走一個書號,爲什麽啊?

書號被出版社壟斷,沒有它的“施捨”書就出不來。

書商不敢對出版社玩硬,今後還要仰仗、合作,但總要找替死鬼、冤大頭,能宰多少算多少——最好不過就是宰作者了,因爲作者不會年年月月出書,什麽書還都能暢銷,很少有書商來求他們給稿子的,和書商的合作一般就都是一次性的。書商坑你盜你,誰能把他怎麽的?其他媒體的情形與出版差不多。在這裏根本沒有什麽言論、出版的自由,連“賣”的自由都沒有,雖然憲法上早已“莊嚴”宣告中國公民有此一項權利了。

不落實、不可落實的憲法,說得再漂亮,也等於廢紙一堆。

而作爲得不到法律之保護的作者,我們只好認命,命裏注定了要貧窮,要內耗,要折騰,要任人宰割,聊勝於無地“歡迎”廣大書商們盜版,發財發財大發財了。

──轉自《觀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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