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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美國H-1B簽證注意事項

2004-12-02 19:0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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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之昊、白玉編譯報導)據美國國土安全局11月23日報告表示﹐因為2005年度的H-1B簽證名額已全部滿額﹐新申請者可在2005年4月1日後重新遞交材料﹐適用於2005年10月1日以後開始的工作。

2005年6萬5千名H-1B的限制名額是由國會制定的。根據美國和智利﹑新加坡的自由貿易協定﹐其中1400名指定給智利公民﹐而5400名指定給新加坡公民。這樣2005年度﹐也就是在2005年9月30日以前可用的名額減少到只有5.82萬。但是2004年﹐智利和新加坡公民獲得H-1B簽證的不足100人。他們的未用名額就作為調劑名額﹐按申請先後﹐在年度結束後﹐發給合格申請者。

目前﹐工作開始日期在2005年10月1日以前的申請人數已經超過2005年的限額﹐如果你是在2004年10月2日以後申請的﹐移民局將把你的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費退還給你。由於移民局允許你在工作開始前6個月申請簽證﹐材料被退者可在2005年4月1日後重新遞交材料﹐適用於2005年10月1日以後開始的工作。

這項規定只適用於「新」H-1B簽證申請者﹐不適用於已有H-1B﹐在申請延長或換僱主的人。

那麼電子申請(Electronic Filing) H-1B簽證是否能繼續使用﹖答案是現在不能。因為2005年H-1B 名額已滿﹐美國移民局(USCIS) 目前不再接受電子申請H-1B簽證。但在2005年4月1日之後﹐美國移民局(USCIS) 可以再接受電子申請H-1B簽證﹐適用於2005年10月1日以後開始的工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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