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4日訊】(大紀元成容編譯報導)傳媒是大眾的焦點﹐它的一舉一動對大眾起著潛移默化的引導作用。近來人們注意到美國大眾傳媒中使用髒話之風﹐愈演愈烈﹐令人擔懮。有關人士呼籲禁止髒話之風蔓延。
據舊金山紀實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報導﹐由於廣播電視中普遍使用髒話的現象嚴重﹐使得眾議員道格-歐斯(Doug Ose)向國會提出一項議案,禁止大眾傳媒使用七個極其傷風化的詞語﹐其中包括它們的“動詞、形容詞、動名詞、分詞和不定式形式”。這“七詞”禁令源于1974年最高法院的一項關於當時太平洋電臺播出的喬治-卡林(GEORGE CARLIN)的喜劇聯播的裁決﹐規定政府有權禁止某些污穢之詞在公共傳媒中使用。
歐斯羅列了所有的髒話﹐但未包括卡林的有關胸部的髒詞。關於這些禁詞﹐報紙也只說出了與排尿有關的那個詞。至于其它的禁詞﹐如“排泄物”、“通姦”和“身體的某些部位”未提及。
在今年的金球獎頒獎典禮上﹐歐斯特別注意到﹐U2的主唱波諾(BONO)說了一句與通姦有關的粗話﹐但未得到聯邦傳播委員會(FCC)的任何懲罰。委員會的辯解是他用的那個詞只是個形容詞而已﹔除非直接描述性、排泄動作或器官﹐其餘的都不屬於禁詞範圍之內﹐所以沒問題。對此輕描淡寫的態度﹐歐斯不能認同。
雖然截止在紀實報報導的時候﹐這項議案只有一個共同提議人德州的眾議員拉馬爾-史密斯(LAMAR SMITH)。但是這項議案對重塑社會風氣是重要的。特別是禁詞對兒童的影響﹐反對派中的溫和者把責任推給了父母﹐監督孩子們所收看的節目。但是﹐歐斯堅持認為﹐治表不治本﹐父母都在工作﹐不在家時﹐誰來監督孩子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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