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韋實紐約報導】噪音問題是311市民熱線頭號投訴問題,每天有近一千個這類電話。彭博和環保局局長克里斯托弗.沃德日前提議立法,對紐約市噪音法進行三十年來的第一次全面修改。彭博說:「這將在市民所需的和平安靜和城市發展所需的建築施工和豐富多彩的夜生活之間達到平衡,使城市保持活力。」
根據此項提議狗若在夜間吠叫,主人應在五分鐘內使其平靜;若在白天,則有十分鐘的安撫時間。街道上的冰淇淋車也將在2006年前以搖鈴替代一向播放的走音的童謠。彭博市長認為紐約市民需要安靜。
新法為減少居民區附近因施工造成的噪音,對夜晚和週末施工的審批方面要更加嚴格,執行噪音管理計劃,包括便攜式音障,所有建築工地的手提鑽必須配備減少噪音的護套。
新法彌補了現行法規的一些漏洞﹐例如﹕
現有的噪音法禁止居住區附近的商業音樂設施,如酒吧、夜總會、酒店的音響超過45分貝。這一標準不能夠制止擾人的低音和振動,它們往往不在傳統的分貝測試範圍內。新法規則採取更加靈活的標準,包括,第一次違法如果改過則不處以罰款,並且對於低音和振動採取新的測量方法。夜總會若首次違法,新法將先給予解決問題的緩衝時限,而不會立即處以三千美元的罰金。此外,酒吧與餐廳若開門發出的聲音在十五英尺(約四.五公尺)外仍可聽到,將被取締。
新法規定所有安裝在建築物上的每組空調機和空氣循環裝置噪音不得超過45分貝,而不是目前被解釋成每台空調機噪音不得超過45分貝的規定,彌補目前法規的漏洞。
現行法規要求發違反噪音法傳票時必須使用分貝儀,而新法規採取在一定距離內「聽得見」的標準。警察和環保局噪音檢查員將被允許對一些噪音源發傳票,這些噪音包括:汽車音響,大聲的音樂,動物的叫聲和汽車消音器。
現有條款禁止「對具有正常靈敏性的人無法忍受」的噪音的標準太模糊,以至不能自圓其說。新的條款取而代之的是更詳細和週全的標準,從而加大執法的效率。
正如任何一項新法律的實施都會帶來爭議一樣,一些市民已經對此議論紛紛,一些早已對城市噪音習以為常的紐約人對新噪音法不以為然。
據紐約時報報導,當住在布魯克林的羅德里格斯被告知「市長計劃對汽車警報持續響的車主徵罰款」時,他認為這簡直難以置信,不讓汽車響警報,「那如果我的汽車被偷了,誰給我付錢?」 一位曼哈頓警察表示他不願因冰激凌車的鈴聲過響開罰單。 一位建築工指著轟隆作響的施工機器說,你不可能不在城市做這些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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